林鄭月娥9月4日公布四項行動,包括撤回修例以及與司局長走入社區與市民對話等。林鄭月娥強調,四項行動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希望香港走出困局,社會回復秩序,「令香港變回一個我們很熟悉的香港」,並為對話提供基礎,其他揣測並不正確。她解釋,政府抓緊八月中一個相對平靜的時刻,公布構建對話平台,在其後的兩個星期會見了不同背景和政治立場的人,清楚聽到展開對話要有基礎,因此公布四項行動。
她說,她沒有改變想法,由六月中宣布暫緩修例,到後來指出「the bill is dead(壽終正寢)」以及撤回修例,內容大致一樣,政府完全沒有計劃在本屆立法會會期內再推修例。林鄭月娥指出,中央非常堅定地支持、維護「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施,從特區政府提出修例,到暫緩修例,以至撤回修例,中央一直表示理解、尊重和支持 ( 撤回修例,林鄭說中央同樣理解、尊重和支持,我對此十分有保留,會日後為讀者朋友分析和解釋)。
港府消息人士透露,在8.18「和理非」遊行後,林鄭提出構建對話平台的構想,並邀請了十九位「有心人」商討籌備這個對話平台。會上大部分「有心人」都提出,若然政府寸步不讓,將難以開展對話。在反對派頭頭和示威者提出的五大訴求中,以撤回修例及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最受「有心人」支持。
林鄭提出的四大行動,基本上回應了上述兩大訴求之一 ~~ 撤回修例。
消息人士又透露,林鄭今次提出四項行動,並不期望可以立刻止息暴亂,但政府亦明白,隨着暴力衝擊不斷提升,「止暴制亂」不能單靠警察,政府亦需要創造條件,令民意對「止暴制亂」有更大支持。
所謂「民意」,那其實是指溫和市民和溫和偏黃市民的民意;所謂「有更大支持」,那其實是爭取溫和市民和溫和偏黃市民的倒戈。
泛民頭頭和民陣都認為政府的回應太少和太遲,「不收貨」,指責林鄭是「假讓步,真鬥爭」,「企圖分化市民」,重申「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五大訴求」中,在泛民頭頭和暴力犯罪分子內心中,撤回修例的價值最小,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次之,啟動政改亦僅是虛幌一招,真正、重中之重的訴求在於撤銷6月12日集會的暴動定性及釋放一切被拘捕及檢控的暴力犯罪分子(特別是「勇武義士」)。
林鄭的撤回修例及對話平台完全沒有滿足那些主要訴求,他們當然不肯罷休,無日無之的暴力犯罪活動自然是一仍舊慣。
對撤回修例最擊節讚賞的要算商界。在過去三、四十年,香港商界不少人(包括大小財團)在中國經濟開放中為了追求個人或企業利益,免不了涉及腐敗的違法行為,修訂《逃犯條例》令他們如芒在背;對那些從國內出來的貪官污吏及奸商,情況同樣如此,中央支持修例來補塞法律漏洞,主要是針對他們。
撤回修例,變相是移開懸掛在香港商界許多人、大小財團及國內貪官污吏奸商頭上的一把利劍,那是他們這群人追求的最大及唯一的訴求。得其所願後,自會令他們和反對派頭頭、暴力犯罪分子以後至低限度半割席,客觀上亦達到分化作用。
說林鄭「假讓步」,那是冤枉了她,撤回修例是放了香港商界許多人和大小財團一馬,放了國內出來的貪官、污吏和奸商一馬,更令林鄭得失了中央,讓步不可謂不大;說「真鬥爭」亦同樣冤枉了林鄭,構建了溝通平台,林鄭還會執行中央對暴力犯罪分子和幕後黑手的鬥爭路線?還會為《緊急法》鋪路?
對話平台談的不外是找出民怨所在及商討如何解決香港深層次矛盾,那是遠水,遠水救不了「止暴制亂」這個近火,祇有盡快推出及嚴格執行《緊急法》才可近水救近火!
對香港全體市民來說,撤回修例及構建對話平台是有副作用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認為撒回只是好心做壞事,示威者(及暴徒)不會停止行動,質疑撤回等於向「暴徙」讓步;工聯會會長吳秋北接力指出,修例風波已經變質,暴徒要的再不是「五大訴求」,(而是要搞亂香港,癱瘓特區政府,進而奪取特區的管治權,從而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假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之名行完全自治、對抗中央之實,最終使「一國兩制」 名存實亡),撤回反而助長反對派(和暴徒)的氣燄。陸、吳兩人的說法完全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