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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滿意的文章選集(792)

王文彥

怡居地產常務董事及
中原地產創辦人

投票烏龍百出,建制派議員難辭其咎(3)

 (原文發表於2015623)

 

建制派議員各有各錯

 

烏龍政改投票中,建制派議員俱各犯了不少致命的錯誤。

 

首先,不應該為劉皇發一人而要其他40個人一起走出會議廳。如果劉皇發一票可以扭轉乾坤,令政改通過,那當然值得等,但僅為了滿足起先不大重視投票,以至後來姍姍來遲的劉皇發,以及顯示建制派議員團結,那絕對是不分輕重及因小失大的錯誤政治判斷。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法律顧問兼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廉希聖,對建制派議員在政改投票期間離場感到非常意外,形容30多人離席去等1個人是不可思議,我有同感。如果要拖延時間,以便可等及劉皇發參與投票,建制派議員完全可以在「政改三人組」發言前,找二三人發言;又或在立法會主席宣佈表決之前,提出想「再討論一下」。兩種方法都比較簡單安全。葉國謙及林健鋒捨此兩法不為,充份證明他們(甚至包括所有建制派大哥大議員)不諳議事規則、缺乏隨機應變的能力和良好的政治判斷力。

 

多名建制派議員在表決一刻離開會議廳,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在政改方案表決後估計,是有人希望令議會因人數不足流會,嘗試爭取延遲到下星期表決。觀乎林健鋒和葉國謙當時的臨場表現和其他建制派議員事後發言,林、葉他們應該真的僅為等劉皇發而已,他們沒有誘因將表決延遲到下星期一(622日),陳偉業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既然想透過拉隊離開會議廳,令留下的表決人數不足為有資格投票的一半以上(36票或以上),建制派頭頭就應採取縝密措施以求達到這個目標。結果怎樣?由於沒被通知一致行動,9名建制派議員留下,其中8名參與投贊成票(潘兆平最莫名其妙,居然沒投票,合理的做法是,既已留下,理所當然要投贊成票)。吳亮星說,『當時不知道離開的理由,但按建制派的常規,「不會問,先起行」』,建制派有這樣的常規嗎?看來沒有,否則,像陳婉嫻、林大輝和田北俊那樣資深的建制派議員,是不可能不隨大隊一致行動的。如果沒有這個「不知理由,就隨大隊一致行動」的常規,葉、林在走出會議廳前,實宜派人好好通知所有在場的建制派議員,要求一致行動的。

 

退一步,沒有以各種有效方式通知所有在場的建制派議員,葉、林等一眾議員離開會議廳後,應該留人在或派人到廳內視察,看看是否有人留下,壞了不足一半開會人數這個拖延表決時間的前提的大事。如果有人留下,人數足以破壞大事而又不肯大局為重,葉、林應該馬上帶大隊回師到會議廳,參與投票!黃國健的反應,正好說明葉、林策劃欠週和組織乏力。要問責,葉、林兩位舵手對烏龍投票事件需要負上的責任,應該是最重最大的。

 

在與大隊沒有足夠溝通的情況下,起初留在會議廳的9人該怎做?大隊齊齊走出會議廳,肯定事有玄機,9人應該放下自己個人的想法,與大隊一致行動。祇要有2個或以上的留投建制派議員離場,葉、林就依然可以得其所哉。除了葉、林的錯誤因素外,9人的錯誤行動,反映他們缺乏政治從業員必備的高度應變能力和大局觀。

 

劉皇發不是患重病,輕傷不下火線嘛,如果真的重視投票,最低限度應該提早二個小時到達立法會休息室等候,以便隨時立刻進入會議廳參加投票。苟能這樣,烏龍投票史就會改寫。

 

與建制派大老不諳議事規則比較,泛民議員倒是熟諳者眾,而且比較機警。當建制派議員正步離會議廳時,不大機警的工黨何秀蘭提出點算法定開會人數,立即被其他泛民議員喝停:「不用了!」。幸好喝停,否則打草驚蛇,已步出會議廳的建制派議員有可能全面班師回朝,那泛民議員就沒戲了。

 

烏龍投票的後遺症十分嚴重

 

別以為41名建制派議員一起投贊成票與僅8名投贊成票的結果都是一樣,政改同樣被否決,就覺得烏龍投票問題不大(沒參與投票的建制派議員可能也這樣想),錯誤的後遺症其實很大,史冊上載明的,是28票對8票大幅否決政改。現時外國人及日後香港內外的人,恐怕大都捨難取易,記表決結果而不記過程,還有多少人知道及記得這個表決結果純是烏龍作祟?泛民日後亦必然利用這個投票結果不時對中央、特首及建制派冷嘲熱諷;最要命的,在國際上,這事會令中央顏面大有所失。有理由相信,對政改投票這樣的結局,中央內心是十分震怒的。葉、林兩位舵手實在應該辭去要職,以謝天下!

 

建制派議員在政改投票上的荒謬笑話,是香港立法會投票史上的創舉,說明了不少問題,中央看來得想方設法全面提升建制派頭頭的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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