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政改:吳光正與劉慧卿(2)
(原文發表於2015年6月15日)
《普選立足點在哪?誰想搬龍門?》全文1,714字,吳光正意猶未足,在6月7日以其辦公室名議發表《普選的玄機?好馬不吃回頭草》一文,再論政改,全文3,515字。
文章先引述三個影響普選的關要文件,然後據此解構箇中「玄機」。最值得注意是下述的幾個段落:
『許多明眼人都不難看出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45條規定的特首產生方法離不開「協商」的根本概念。不難體會到四大功能組別有廣泛代表性是「協商民主」的核心結構,是有多元化利益代表性,反映香港原有及現有多元的社會,是香港的DNA,同時是向以人頭數目為單一基礎的選舉制度為特區可取的制度說「不」。』
『反對派想要的是西方自主體自決選舉方案及提出國際標準等等的各種訴求是圖謀一方面搬掉龍門,一方面走後門出閘,是沒有歴史及憲法立足點的,也偏離上述ABC三份歴史文件,力謀廢除普選前提委會的憲法地位及機制,以成全執政及與中央抗衡或與中央對着幹的目標。』
『綜觀上述文件及歷史,中央沒有違背中英聯合聲明。說得白些,中央亦從來沒有承諾給香港「無篩選、自主、自決、自治」的選舉制度。中央無搬過龍門,完全無。中央當然不接受反對派的一些走後門方案。反對派繼續不理這種種事實及不理法律及歷史條文,反對派内外也有人已覺得這樣繼續下去是苦差事,苦了自己苦了香港。』
『因為普選特首涉及香港的管治權,若當政者意圖把香港變成獨立或自主政治實體或者推翻中央政權,那「一國兩制」也肯定完蛋了。國家的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的長期安定繁榮也完蛋了。』
『聯合聲明得到的是中央不能直接委任京人或港人為特首,已是妥協,反對黨派現時之鬥爭目標是轉客為主,想廢掉中央在特首選舉過程之法定及憲制角色。
特首候選人必須是愛國愛港者,這一要求在香港回歸前鄧小平先生已經明確論述,中央已有言在先,一直是鹿,也三十多年來一直以高透明度,無遮掩地指鹿為鹿,不是今天要通過行政長官普選方案才挑出的新議題。這裹不能出軌。』
『反對派不看淸甚麼是可以得到的,甚麼是已經得到而不可失的,甚麼是不能得到的。不多聽社會上有許多忠告,怎樣腳踏實地,放自己及香港多一條活路。不做好優質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工作,捍衛已經得到手的基本法第五條的中央承諾,重民生,謀發展,令香港能多元化,多層面地提升自我;反而不停鬥爭去爭取不能得到的東西,分裂香港,拖香港後腿,損人不利己。無人會否認五星旗立在港土是長遠的。我們特區的50年已去了三份一。』
吳光正這兩篇文章的論點,理據充份,言辭鋒利,攻擊到位,泛民議員和政客不會喜見樂聞,但很難駁倒它們。在政改中,中央有沒有搬龍門?有!但衹是小搬,泛民的要求,卻是大搬。
劉慧卿「說吳光正應該不熟悉發生甚麼事,不知道中央承諾香港人普選」,請特別留意「應該」兩字,「應該」是估計的意思,是說「估計吳光正不熟悉發生甚麼事」。從政者出言要謹慎,劉若要批評吳「不熟悉發生甚麼事」就要拿出根據,不能依靠「估計」,「估計」祇會顯示自己判斷的輕率。同樣道理,劉慧卿說「(吳光正)不知道中央曾承諾香港人普選」,何以見得?從吳光正兩篇論政的文章可以看到,吳是完全知道中央在《基本法》中已承諾給香港人選行政長官的,但那是有規範、有篩選的普選,『中央從來沒有承諾給香港「無篩選、自主、自決,自治」的選舉制度。』
平情而論,劉慧卿所說的普選,是指無篩選的普選,一如吳光正所言,那是中央從未承諾過的,劉慧卿的說法有誤導及偷換概念之嫌。
吳光正是香港芸芸超級富豪中對政治最有興趣的人,97回歸時,他參加了第一屆特首競選,敗於董建華,自此以後,他再無參選,祇是出任各種公職,例如香港醫院管理局主席(1995年4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香港貿易發展局主席(2000年10月1 日至2007年9月30日)及香港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員會主席。他最令人注目的,是不時撰文論政。
政論文章是議論文,優劣取決於觀點、辦論技巧和文采。在這些方面,吳光正的政論是不賴的,在富豪中可稱出類拔萃,更勝過絕大部份泛民議員和政客。劉慧卿絕少撰政論,但比較過往劉的發言和吳的政論,誰更熟書(有關的政治、法律文件及歷史),誰的邏輯思維更好,誰對觀點的闡釋更透轍及正確,誰的辭鋒更銳利,誰的文采更出色,高下立見。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