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政改:吳光正與劉慧卿(1)
(原文發表於2015年6月13日)
身兼全國政協常委的前九倉主席吳光正近期大論政改。民主黨主席兼立法局議員劉慧卿譏諷他:
「吳光正應該不熟悉發生甚麼事,不知道中央曾承諾香港人普選,請吳光正多讀歷史」。
看了劉慧卿對吳光正的譏諷,不禁莞爾而笑。任何人都可建議吳光正多讀歷史,唯獨劉慧卿不可。為甚麼不可?我過往十多年對劉慧卿批評不少,其中包括她對歷史(特別是中國歷史,更尤其是中國近代史)幾乎毫無認識,結果不諳國情。她是我最建議多讀一點歷史的政客。
吳光正不是省油的燈,馬上撰文回應,文章《普選立足點在哪?誰想搬龍門》刋於6月3日的南華早報(中文)觀點版及幾張大報。吳光正說道:
「最近劉慧卿議員建議我談政改時,多讀讀歷史。
週末回顧在基本法起草前後,我有幸跟隨包玉剛先生多次聆聽“一國兩制”設計者鄧小平先生講香港問題。當時聽鄧先生講得最多而且是反覆強調的,就是談落實“一國兩制”的大政方針,要重視兩大原則:
一是主權問題。在《中英聯合聲明》簽署的第二天,鄧先生單獨接見包玉剛時説,香港人擔心的問題,聯合聲明中差不多都有規定,下一步要制定香港基本法來加以保障。他強調,制定基本法要徵求香港人的意見,但制定的許可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這是有關主權的問題。這點論述至今被許多香港從政者忽視了。換言之,制定基本法的許可權在中央,8.31決定也是中央許可的,是有憲法地位的文件。
二是制度的延續性問題。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初,中英兩國還未就香港前途談判前,鄧小平先生在中南海接見包玉剛時告訴他一個重大決定,在1997年中國收回香港,要包玉剛轉告香港朋友,説中國收回香港之後,資本主義制度不變。以後在多次會面中,鄧小平反覆強調,香港在1997年回到祖國以後五十年政策不變,包括我們寫的基本法,至少要管五十年。他還指出,説不變是“兩個方面”的不變,人們忽略的一個方面,就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堅持共產黨領導。他説我們對香港、澳門、台灣的政策,也是在國家主體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基礎上制定的,沒有中國共產黨,沒有中國的社會主義,誰能夠制定這樣的政策?要保持香港五十年繁榮和穩定,五十年以後也繁榮和穩定,就要保持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制度。
今天重讀鄧小平先生的講話,不難理解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的核心內容,就是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制度的穩定,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和資本主義不變,兩方面的穩定都不能偏廢,如果忽略了這些重要問題,香港的普選基礎也就不存在了。政治學的路徑論就是強調這點,當路徑已經形成,事物的發展只能在這條路徑往前行,若倒行就會撞車,若離軌更會翻車。」
吳光正巧妙地多番講述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初跟隨外父包玉剛多次面見鄧小平,談及中國收回香港主權,實施「一國兩制」及推行《基本法》的往事,以親身經歷的歷史暗底裏反譏劉慧卿對他嘲笑的錯誤。看到這裹,不禁再莞爾而笑。
吳跟著說道:
「香港民主發展的路徑在基本法中寫得很清楚,也很直白,基本法第45條已經寫明,不是搞什麼“國際標準”,而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不是搞一步到位的民主理想,而是“循序漸進的原則”;不是什麼“公民提名”、“政黨提名”等五花八門的選舉機制,而是“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選舉由選舉委員會過渡至最終“普選的目標”;這些都是中央許可下龍門內的架構。這一早已定了是鹿,一早已被指為鹿,不是馬,也不是洪水猛獸。」
吳引經據典(《基本法》第45條 )嚴辭讉責泛民違反《基本法》所規範的香港民主發展路徑,他指出在《基本法》中,中央早就許下龍門內的架構,既然早已定了是鹿,迄今又沒變成馬,何來指鹿為馬?他認為中央沒搬龍門,搬龍門的是反對派。
~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