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運動中的奇言妙語
(原文發表於2014年12月31日)
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於10月25日舉行支持警方簽名行動,大聯盟召集人周融表示,簽名行動是最民主的方法去決定香港的未來。他強調簽名不是一種表態,而是指令和授權,讓政府得到足夠的民意授權,以支持警方執法。
政府和警方的權力,一切都由法律訂立及立法賦予。示威學生及青年的佔領已造成公眾滋擾及違反公安條例,警方完全有權執法,清場及拘控有關違法人士。政府及警方的不執法,是基於特殊的政治考慮,而非要等待市民的「指令和授權」才可以這樣做。簽名市民即使人數眾多,都不構成「指令和授權」的基礎,它們頂多可被視為民意的反映,供政府參考,以便採取或不採取執法行動。
周融的說法不成立,他對法律的認識有多深,可見一斑。
當佔領運動踏入第二個月,學聯打算上京見國家領導人。秘書長周永康接受訪問時表示,港人要命運自決,並不等於要脫離中央,這是他們上京背後的理念。
「港人要命運自決」,這個理念本質上是港獨,既是港獨,竟然「不等於要脫離中央(中國)」,多矛盾的邏輯呀!
學聯於10月底要求直接與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直接對話,學聯秘書長周永康10月28日再「加碼」要求,若特區政府無法作出有關承諾,便應代學聯安排會見更高級的國務院總理李克強。
中央在人大常委會通過政改決定後,已授權特區政府全權處理佔領運動。安排張德江甚至李克強,豈非間接承認佔領運動在某種程度上有其合法及合理的一面及間接否定特區政府自己有權處理違法的佔領運動。自己有權不用而竟然為違法者鋪路繞過自己,讓他們見自己的頂頭上司,以便讓對手有機會打擊自己。世間有這樣搬石頭砸自己腳的傻瓜?更不可能的是,安排學聯等人上京見國家領導人,特首及其管治班子有卸責給中央,為中央添煩添亂之嫌,怎敢擔當?
周永康的要求,我們祇能視之為天真、幼稚和不切實際。
在佔領運動如火如荼期間,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亦罕有地談及政治爭議,指佔領長期持續將會影響金融業發展,又形容警方沒有真正按責任執法,是基於想尋找空間解決問題。
「警方沒有真正按責任執法」,應該是「政府指示警方暫時別真正按責任執法」,那樣層次的政治策略,不可能來自警方高層,而是來自特首。想尋找空間解決問題頂多是原因的部份,更重要的原因是政府想引導雙學及泛民死守佔領區,讓他們大大結怨於廣大市民,最終喪失民心及在未來議席令泛民在選舉中失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