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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彥

怡居地產常務董事及
中原地產創辦人

小插曲,大問題(1)
(原文發表於20141024)

 

申請禁制令是藥石亂投 

高等法院1020日晚上先後接納的士小巴團體及中信大廈業主的入稟,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佔領人士佔據旺角一帶道路,及金鐘龍匯道及添美道交界的中信大廈三個出入口,亦禁止阻礙清除障礙物。 

對於法院頒布臨時禁制令,不論留守金鐘或旺角的示威者普遍都無太大感覺,他們都指出,過去就算面對警方武力對待,仍然選擇堅守,「哪會害怕一頁禁令文件?」留守旺角陣地的市民更指出,由運動一開始,他們已經知道公民抗命屬於違法行為,再者過去堅守旺角據點花上很多力氣、精神、時間和心血,並不希望白白放棄,是否撤走祇會視乎學聯與政府今日的對話結果。一批運輸業界代表聯同執達吏及律師,到旺角彌敦道佔領區,宣讀高等法院頒布的臨時禁制令,即場用工具拆走障礙物,及出動夾斗車協助清理雜物,但被佔領人士阻止,雙方爆發衝突,在場的警員立刻採取行動制止。幾番衝突後,大批示威者仍然繼續留守,金鐘佔領區的示威者不肯接受律師樓所派發的臨時禁制令通知,並阻止中信大廈的保安員拆走鐵馬。警方表示禁制令屬民事性質,警方不會直接執行,但會調派人手,維持秩序。 

由於示威者不接受甚至不服從高院所頒的臨時禁制令,並主動制止或借助維持秩序的警員制止意圖拆除路障的反佔中人士的一切行動,金鐘及旺角佔領區阻塞原有交通要道的局面迄今巍然不動。 

有份協助運輸業界申請禁制令的律師鄺家賢聲稱,申請旺角區禁制令絕對有緊急性,因為警方已認定旺角佔領區已達至暴亂邊緣,持續下去可能有更多人受傷。她希望市民尊重判決,強調香港是法治地方,而法庭是根據證據和法律原則頒令。她表示,如果有人違反禁制令,將是藐視法庭,可被判監或罰款。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則表示,對法庭未有聽取抗辯理據,而且在並無緊急性下,單方面頒下禁制令的做法有保留。但法庭既已頒下臨時禁制令,市民應先遵守再提出質疑,而下一步可以在星期五(1024日)法庭再就禁制令開庭聆訊前提出相反理據,讓法庭得以平衡雙方的法律觀點。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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