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不包容,又要包容
(原文發表於2014年05月02日)
對於來自國內的旅客,我們最好一分為二,既有不包容,又有包容。香港是法治社會,國內旅客如違反香港法律、秩序和公共安全,我們應該依法處理,不必胡亂包容;國內旅客其他行徑,即使對香港市民帶來不便或不好的影響,祇要沒有違法亂序,我們應該包容。
違法亂序的行為,如隨地丟煙頭、垃圾和便溺、插隊、偷竊,不必亦不可包容,應從嚴執法,我贊成殺一警百,但前提是我們不可有雙重標準,那就是我們不可內外有別、親疏有別,對違法亂序的人,是國內旅客的就從嚴,對本地港人就從寬。
國內遊客之多,超過香港目前的承接能力,影響民生,製造諸多不便 (例如對公共空間、公共交通工具形成擠逼,分薄社會各種有限資源);另一方面,不少內地客來港搶奶粉、爭福利、佔產科床位和逼爆商場,把香港弄得面目全非,導致中港矛盾。對於這些壞影響,反對是無可厚非的,但反對得透過文明手段,而且債有頭冤有主,要反對的對像不應是國內旅客,而是特區政府,因為它們沒有弄好接待這麼多大陸來客的配套設施,就胡亂大開綠燈, 又沒有盡力促使中央對國內遊客數量採取有力的遏抑措施。既然罪在特區政府,不在國內旅客,我們自當對他們帶來的壞影響多多包容。
減少其害,多蒙其利
港澳並稱,國內遊客一旦來港,通常會一併到澳門旅遊。
澳門這個彈丸之地,面積不外28.6平方公里,人口於2013年6月不外59萬多人,於2013年接待了2,900多萬旅客。香港面積1,104平方公里(為澳門的38.6倍),人口於2013年7月為718萬餘人(為澳門的12.2倍),於同年接待了5,400多萬旅客。按比例,澳門所承受的國內旅客的壓力應遠遠高於香港,但少聞澳門人的不滿,究竟是澳門人的承受敏感度過低,還是我們香港人的承受敏感度過高?認真值得研究。
根據世界銀行所提供的資料,可得下述簡表:
平均個人國民所得(美元)
|
2003年 |
2012年 |
澳門 |
17,586 |
78,275 |
香港 |
23,977 |
36,796 |
新加坡 |
22,690 |
51,709 |
可以看到,在自由行仍未普遍實施的2003年,澳門的平均個人國民所得是17,586美元,香港是23,977美元,後者高於前者36.3%;在2013年,實施自由行九年後,澳門的平均個人國民所得已躍升至78,275美元,香港則是36,796美元,前者高於後者1.13倍。九年前後,澳門平均個人國民所得勁增3.45倍,香港僅增53.5%,前者較後者的額外增長,主要得歸功於前者從自由行中的獲益遠高於後者。
旅遊業有助提升本地經濟活力,世界各國各地都千方百計吸引更多的外地遊客,香港急遽增加的國內旅客,別的地方羨慕得緊,我們可千萬別把具有巨大經濟效益、蜂擁而至的國內旅客趕掉。我們(特別是政府有關高官及部門)應該多用一些時間研究如何減少自由行的副作用,以及如何蒙受自由行的作用(好處)。
在2003年,新加坡平均個人國民所得是22,690美元,至2012年則是51,709美元,增幅為1.28倍,同期香港的增幅僅為53.5%。不但這樣,在2003年,香港的平均個人國民所得稍高於新加坡(23,977美元對22,690美元),但到2012年,香港已遠遠落後於新加坡(36,796美元對51,709美元)。香港的落後,主要因為內鬨、高官的低能及未能充份利用中港經濟融合,導致本身經濟的邊緣化和滯後。是時間將香港上述弱點撥亂反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