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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滿意的文章選集(547)

王文彥

怡居地產常務董事及
中原地產創辦人

余卓文勝利在望

(原文發表於20131122)

 

對於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不肯解散由馮康委任的兩個調查小組,而另外成立新的、獨立的及專業的調查組,我百思不得其解。高局長這樣做的不利顯而易見,馮康委任的調查小組,2/3成員來自馮康屬下的新界東聯網醫院,而且負責調查導管換心瓣和左心耳封閉手術的調查小組,小組中3名醫生,祇有一名曾施行導管換心瓣手術,小組成員在這2項複雜手術的資歷均較余卓文輕淺,由他們去調查余教授的手術水平,做法極為荒謬。這樣的兩個調查小組,是有原罪(天性是保馮康及打壓余卓文的)的。它們日後所做的報告,任何對余卓文不利的結論,即使該等結論本質上是正確的、公平公正的,大眾(特別余卓文的支持者)都會視之為原罪發作,認為結論是不公平不公正的。屆時余卓文及他的支持者一定群起而攻之,訴諸法院,而法院一定會委任一個獨立、專業的調查組去再調查。既然這樣,高永文何不現時就成立兩個新的、獨立的及專業的調查組?這樣性質的調查組才會公平公正,其報告的結論才可封盡公眾 (特別是余卓文及其支持者悠悠之口,不虞余卓文不滿,訴諸法院,而需要疲於奔命地糾纏。

 

任何事情都有例外,如果高永文現時已知調查小組的調查結論全面有利於余卓文或可以確保結論全面有利於余卓文,現時不解散這兩個調查小組反倒變得明智。會發生這樣的情況嗎?疑問在我腦海中久繞不散。

 

1117日,高永文公佈,已多邀請一位瑞士心臟專家加入獨立檢討委員會。這樣,他相信可增加醫管局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專業支援力量,亦可增加委員會的公信力。他表示,希望能盡快完成檢討程序,這對各方面較公平,不會浪費時間。但同時,需要照顧程序公義的問題,讓雙方有充足時間,搜集能支持其論據的證據或文件,然後要確保兩個專家組及獨立檢討委員會均能考慮所有相關的證據。

 

高永文續稱,由於余卓文最近會見了一個專家組,其後提出了一些支持其論據的文件。在這情況下,相信無可避免地需要給予足夠的時間,讓獨立檢討委員會考慮提出的文件,亦讓國際專家有充分的時間,可向檢討委員會提供專業及獨立的意見。

 

在高永文上述的說話中,大家請特別注意「要確保兩個專家組及獨立檢討委員會均能考慮所有相關的證據」的提法。根據醫管局行政總裁梁栢賢的起初說法,獨立檢討委員會祇負責跟進兩個小組的檢查工作,檢視兩個小組的報告,並會與外國專家商討如何處理後續工作,包括根據報告的結論和建議作出跟進,決定處理方法等。高永文的提法是有別於梁栢賢的。在高永文的意念中,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工作角色,已不僅限於接收和檢視兩個小組的報告,然後根據報告的結論和建議作出跟進,它亦同時參與調查。如果角色沒有這麼的改變,獨立檢討委員會就毋需「考慮(雙方)所有相關的證據」,亦毋需「讓國際專家有充份的時間,可向檢討委員會提供專業及獨立的意見」,這個工作大可留給兩個小組(特別是稽核病人個案委員會)

 

不知大家可還記得,高局長於1030日的立法會上就余卓文封刀事件回應議員的質詢時,指出由醫管局委任的獨立檢討委員會也是調查小組。涂謹申當時就指責高永文誤導公眾,因為獨立檢討委員會祇負責覆檢威院調查小組的調查報告,不會參與調查工作。現在看來,1030日那時高永文已決定改變獨立檢討委員會原有(梁栢賢所指定的)的工作角色,它亦是調查小組,而且是太上調查小組,凌駕於威院的兩個調查小組之上。唯有這樣,高永文才可以確保所多邀的瑞士心臟專家物盡其用、人盡其才 (這個專家的專業支援力量,既對外又對內,以對內為主,用諸壓制威院兩個調查組報告的不正確結論),獨立檢討委員會才可以對威院兩個調查小組的報告結論有推翻和修改的權力,以確保調查的結論全面有利於余卓文。1030日高永文說「獨立檢討委員會也是調查小組」因此不是誤導公眾,而是高永文新決定的反映。

 

如果我們將高永文不肯解散威院兩個調查小組、指出獨立檢討委員會也是調查小組、委任瑞士心臟專家於檢討委員會內及規範檢討委員會和瑞士專家新的工作等一併聯繫起來看,高永文前後的言行又泄露了他另外 (《回應提問,高永文泄露不少天機》以外) 一些天機。如果我對這些天機的解讀離事實不遠,我們就不難推論,稽核病人個案委員會及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報告,在不久的將來會大部份甚至全面推翻威院21日加諸余卓文身上的罪名,還他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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