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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的出手,無可非議(1)

王文彥

怡居地產常務董事及
中原地產創辦人

  律政司出手的背景

 

  由於香港社會(特別是立法會)過往長期的內耗,以及中港融而不合,甚至大不融合,香港的經濟發展多年來不進反退,這是我深以為憾的。

 

  立法會的內耗,主要表現於頻頻流會、拉布和政黨、議員間的攻訐和互拉後腿,議會內許多大大小小的議案因此延而不議,議而不決,決而不行。

 

  94日的立法會選舉,人心思變,好幾位港獨及激進本土派候選人脫穎而出,成為新一屆議會議員。當時我已感到不妙,深信早就暴亂不堪的議會日後會更加暴亂。

 

  選舉之前,若果各區所有選舉主任都採用審核梁天琦提名資格的相同標準(除看是否簽妥提名表格、確認書,還參看報名前申請者的過往言行),所有通過提名的港獨候選人將無一倖免,因為他們都事先張揚,一如黃俊傑金句所言,「我擺到明係支持香港獨立,吹呀?!」,但偏偏許多港獨候選人都成了漏網之魚,昂然獲得提名參選;漏網而獲得提名的港獨頭頭,在自己的競選政綱上更加大張旗鼓地宏揚港獨主義,律政司原本有很好的理由褫奪他們的提名,禁止他們出選,但最終律政司巍然不動,放生了幾個港獨和激進本土派份子,特別是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和游蕙禎;選舉日就快來臨的時候,很有興趣要看的是,律政司會否根據這些港獨候選人的港獨政綱,在選舉日之前褫奪他們已得的提名。如暫且按兵不動,律政司日後又會否及(如會)如何追究那些跑出的港獨候選人,他們明顯違反了選舉條例、提名確認書的聲明,甚至作了虛假聲明。

 

  從競選期間所發佈的競選政綱和競選論壇的表現去看,我已感到梁、游兩人偏激、缺乏邏輯思維、思想幼稚、讀書不大成、事業乏善足陳、不諳中國歷史,以及仇中,完全不具備當立法會議員的才德,但質素低而激進的選民偏偏視他倆為心中的一杯茶,以選票將他們送入議會。對於他倆在宣誓時的狂妄無知、令公眾反感反胃、敢做不敢認、言詞閃爍和藏頭露尾的言行,不知該等選民會否後悔?

 

  1012日新一屆立法會開鑼,首日會議舉行議員宣誓及選出立法會主席。十多位候任議員在就職宣誓儀式上,肆意妄為,醜態百出,在莊重的議會內,演出各種街頭劇、政治鬧劇,此中最出位及令人齒冷的就是梁頌恆和游蕙禎。他們的小丑表演,眾所周知,不贅。

 

  這些議會新貴,在競選論壇及競選政綱,已一再表明自己的政治理念,被選進議會,在誓辭儀式上仍大耍花槍,訴說自己的政治理念,除了出風頭、回報特定選民、幼稚無聊,真不明白他們這樣做是為了甚麼。唉,與其現在鬥演幼稚無聊、費時失事的政治秀,何不省些時間日後在議事堂上鬥議政水平?

 

  宣誓當日,梁、游都分別獲給兩次宣誓的機會,但兩人不僅不珍惜這兩次機會,還肆意以「支那」及英文粗口「Refucking of China」來辱罵中國及中國人,以披身的「Hong Kong is not (part of) China」布橫額來鼓吹港獨。做樣做,不僅牴觸《宣誓及聲明條例》21條的「拒絕或忽略宣誓」,亦觸犯《基本法》104條(訂明議員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完全有法理根據不再為梁、游兩人監誓,並取消兩人的議員資格。梁游宣誓事件發生後,人神共憤,立法會內幾乎所有的建制派議員及外間許許多多的市民都強烈呼籲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這樣做。

 

  可能因為自己是新官上任和出自建制派,為彰顯自己做主席的公平公正和中立,梁君彥對上述呼籲充耳不聞,一意決定於1019日(星期三)早再為梁、游兩人監誓,讓他們有機會逃出生天,正式成為議員。

 

  就是在這種緊急而無法可施的情況下,律政司峰迴路轉地於1018日晚介入,就梁君彥讓梁頌恆及游蕙禎再宣誓的決定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並要求禁制兩人再宣誓。

 

-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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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笑哈哈 2016-10-22 13:53:07
言簡意賅,認同
7. goodluckhk 2016-10-24 16:59:12
香港的幾十年的止步不前,正是因為立法會的那幫民主派議員的逢議必反,還有很多民眾錯誤的認為民主是最好的體制,誠如巴菲特的亦師亦友的終身合夥人芒格老先生所說,美國的政治體制遠不如新加坡(沒有民主),他土生土長的美國人,認為世界上最好的體制反而是新加坡的體制。香港的止步不前和美國一樣,都是幫搞民主的讀書人所害,君不見鄧小平宣佈改革開放開始,徹底將中國由歷史低谷撥入現在世界之巔。香港的民主發展沒有前途,這三十年來,中國政治上并沒有什麼進步,但是改革的福祉已經延伸到了中國的每一個偏僻農村的角落里,而這正是中國老百姓最最需要的,而不是什麼民主,人權等等。李光耀先生說,在民主和住房,安全,溫飽之間,你認為民眾會選擇什麼?如果鄧小平三十年前從政治改革入手,估計中國陷入早已經走投無路。
香港的止步不前,正是因為前進路上的阻力沒有清楚乾淨而任由其發展,導致很多發展議題拖,拉,或者流亡,政府心態也是得過且過,最後的損失當然是香港市民已經我們的下一代。香港真正需要的是李光耀,朱鎔基這樣的敢為自己準備三百口棺材的決心(現任政府我也看不到)的領導者,而非以特首當作一份工來打的心態的人,香港需要一個能同時獲得中央信任和授權的人,能夠大刀闊斧,能徹底清除發展道路上的毒瘤的人,能和民主派直接開火的人(當然手法可以多樣)。能為香港未來幾代真正造福的人,鄧小平造福了14億中國人,很可惜竟然無法惠及香港。
我們真正應該思考的是,在這個混亂的生態環境里,在中央礙於2047一國二制不便插手干預的情況下,在我們不想香港再浪費多30年的情況下,究竟哪個關節才是最薄弱最容易讓對手瓦解的?點解這些人可以在立法會為所欲為達十多年?
以這個角度,香港以及演變成為一個分公司完全不受總公司管轄。沒有人以中央,以香港人整體利益為重,梁君彥自以為是公正,從香港利益的角度,他有沒有公正??,有沒有奉行基本法?律政司為什麼沒有第一時間在競選時就阻止梁、游?除了宣誓問題,梁、游之流是否已經違背基本法,律政司點解不可以提出司法覆核?難道我們真的要等多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