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導遊帶你光顧的商店購物,可免則免
(原文發表於2011年6月9日)
還記得我以前寫過《旅遊三不》及《旅遊購物不可不知》兩文嗎?在該兩文我提醒大家,絕大部份導遊帶隨團旅客到旅行社指定的商店購物,不外是為旅行社及自己賺取巨額回佣。為達目的,有時不惜誤導甚至欺騙顧客,讓顧客買超超超貴貨,嚴重損害了顧客的利益。
最近無意中看到國內報章一篇有關的報導(見附文)。該報導可為我的揭露作佐證,謹供大家參考。
附文
大陸旅遊購物佣金分配表
楊曉政
3月30日,一張《佣金分配表》,一份《杭州2日遊+宋城導遊計劃單》,不知被哪個粗心導遊遺落在清河坊。本報讀者袁先生將拾到的這疊蓋有浙江某國際旅遊公司公章的資料送到了編輯部。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蠶絲被,佣金200元/床;上海刀具、貔貅(pixiu)、羊毛衫,佣金30%;茶葉,佣金40%;紫砂、珍珠、菊花,佣金50%…兩張小小的表格,道出了許多“你懂的”,卻又從未詳知的秘密。
買床蠶絲被558元、提成255.8元
“千里迢迢來杭州,半為西湖半為綢。”昨天,位於之江路的一家絲綢公司導購正在向來自湖南的旅行團推銷一款“銷量最好”的2公斤重四季被,738元。這家店的主打產品是蠶絲被、蠶絲枕、四六件套等床上用品,一般1.5到4公斤重的蠶絲被價位在558元~1,498元之間。
絲綢店幾千平方米大,擺放著五組宋朝蠶農以及絲綢織造匠的雕像,表現古代絲綢生產的工藝流程,在雕像的後面則擺放了一個巨大的紡紗機。
記者以遊客的身份詢問導購員挑蠶絲被的技巧,卻被告知:“這兒一般不接待散客,不過既然你來了也可以買。不還價的。”
有不少遊客購買各種價位蠶絲被,來自東北的林女士買了一床558元的蠶絲被:“薄一點的春秋被,回家就享受享受,四五月份不冷不熱,剛好蓋上。”
這家店就是《杭州2日遊+宋城導遊計劃單》中列明遊客必逛的定點購物店。
而在《佣金分配表》上,關於蠶絲被的導遊抽佣標準是200元/床,旅行社抽佣標準是10%。以林女士購買的558元蠶絲被為例,導遊抽佣200元,旅行社抽佣55.8元,實際這家絲綢店進賬的營業額是302.2元。
紫砂珍珠菊花提成最高地陪司機全陪按4:4:2分
除了蠶絲被,表上還列著9項商品的佣金標準。上海刀具、同仁堂、貔貅、羊毛衫,佣金30%;茶葉,佣金40%;紫砂、珍珠、菊花佣金最高,50%。這個比例是給導遊的標準,旅行社另外算,各類商品的抽佣都同一個比例,10%。
比如在旅行社的合作商店買一串珍珠項鏈1,000元,該店進賬400元,地陪等3人進賬500元,旅行社進賬100元。“為了能拿到足夠多的佣金,一般旅行社會盡量安排多個購物點,或者在購物點留足時間給遊客逛店。”業內人士告訴記者。
在《杭州2日遊+宋城導遊計劃單》第一天的行程中就有這樣一條:“登三潭印月後,參觀絲綢表演。”在表中購物一欄寫得十分明確,購物,杭州某某絲綢展示中心,90分鐘。
這是一個87人溫州團的旅遊計劃書,3月29日晨從溫州來到杭州,入住祥符橋附近的祥和假日大酒店。旅遊景點第一天包括花港觀魚、乘西湖遊船,三潭印月登島、河坊街、觀看宋城表演,第二天3月30日退房,遊靈隱飛來峰後回溫州。
《佣金分配表》上有兩行加黑斜體字:“親愛的陪同:帶團辛苦,請務必遵守佣金分配政策,如果違反政策,按300%的比率處罰,多次出現,開除出公司處理。請慎重為之。謝謝!”
黑體字下面有4個簽名欄,用來填寫全陪、地陪、司機、旅行社的佣金金額和簽名。分配標準寫得十分清楚:購物地陪40%,司機40%,全陪20%。
比如林女士買558元的蠶絲被,導遊抽佣200元,旅行社抽佣55.8元,絲綢店實際進賬302.2元。其中導遊抽佣的200元由地陪、司機、全陪分賬,地陪可拿到80元,司機80元,全陪40元。
什麼叫全陪、地陪?除了司機,旅行團一般由2個導遊服務。地陪是當地接團導遊,負責領路、講解、訂餐、訂房等,全陪就是跟著外地客人乘飛機或大巴等遠途而來的全程陪同導遊。
一張被粗心導遊遺落在杭州清河坊的《佣金分配表》,日前引發了海內外各界的廣泛關註。一床558元的蠶絲被,提成竟高達255.8元。杭州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所長葛永明今天告訴記者,導遊拿回扣是旅遊界的“頑疾”,在業內屬於普遍現象。“如果蠶絲被是明碼標價,無質量問題,執法部門很難處理,只能提醒消費者理性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