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星鐘樓,誰是誰非?
(原文發表於2006年12月20日)
12月12日正欲清拆中環舊天星碼頭的鐘樓時,數十個示威市民闖入地盤阻止工人展開拆卸工程,並與到場的警員對峙。
各大政黨均要求政府暫緩清拆天星碼頭的工程,民主派建議交由專家小組審視,和讓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討論後,再行評估,才決定是否保留鐘樓。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隨即於12月14日發表幾點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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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批評指政府在碼頭搬遷及拆卸鐘樓的公眾諮詢不足,我想指出,舊天星碼頭及鐘樓的清拆及搬遷安排,是經過多年和充分的公眾諮詢及根據有關法定程序才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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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於一九九九年,政府已開始就有關安排作廣泛諮詢,當中包括立法會、城市規劃委員會、中西區區議會、古物諮詢委員會、天星小輪公司等。
有關的法定圖則修訂在二零零二年二月刊登憲報以咨詢公眾意見,當時並沒有收到任何反對意見;在同年十二月,經修訂的中區(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圖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舊天星碼頭的重置安排及該地點的未來用途是根據有關法定圖則而進行的。
在上月十四日舉行的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委員會特別會議上,我們再次清楚詳細解釋需要遷移舊天星碼頭的原因,委員會亦接受了有關清拆碼頭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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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提出將天星在原址保留的要求,只是今年七月間才提出,當時新的碼頭亦已建成,所有相關工作皆按照社會早前的共識進行,我們在重視懷舊之際,亦要重視現實的需要,中環灣仔繞道的工程要依期進行,中環三期填海及道路的工程亦要按照工程合約依期展開。我們的社會是否可以決而不行,將這些一切工作突然叫停,是值得整個社會以理性的態度去考慮,而非只是空喊諮詢不足,惡意地指政府刻意隱藏一些報告,漠視社會現實的需要。
正當全城對鐘樓的處理議論紛紛間,政府終於快刀斬亂麻地於12月16日漏夜清拆天星鐘樓。
近年我很少為香港特區政府所言所行喝采,但這次我不得不認為孫明揚講了真話,講得對。而政府的快速清拆行動也做得對。
市民得承認,政府多年來已做足諮詢(儘管諮詢方式可以做得更好),從來都聽不到反對拆卸的聲音,小部份市民到了拆卸工程進行的最後階段才站出來反對,是不是太晚?極少數市民示威之餘,還要粗暴地阻止工人施工,是不是太過目無法紀,過於偏激?
尊貴的議員們,特別是泛民的,過往這麼多年沒見你們反對過,現時見到有人「公民抗命」,你們就急不及待地打倒昨日的我,跳出來為民請命,大踩政府,你們不覺得自己這種投機及跟紅頂白的行為可鄙可恥嗎?
政府行事,必須議而決,決而行,行必果。既已做足應做的事前工夫,就得擇善固執,雖千萬人,吾往矣!
以舊天星碼頭作為集體回憶的訴求,可以接受,但不能無限上綱地要求整個社區規劃要為之停頓甚至改變,這個停頓及改變可以是一個不輕的社會成本,全體市民都要承擔!
天星碼頭鐘樓的清拆或保全,小事而已,值得演變成社會大事件,讓社會資源大量大量地虛耗嗎?
不滿的市民,與其責怪政府,不如先責怪自己過往多年沒有珍惜諮詢的機會,責怪我們尊貴的立法會議員!他們在政府多次諮詢時,在做些甚麼?是瞌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