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級利益矛盾在一定條件下可調和
髯客先生重複強調統治(管治)與被統治(被管治)兩個階級的利益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所以注定要不斷起衝突。這個論斷是否成立?我看不一定,還得看統治(管治)是好是壞,所謂好統治是指吏治清明、輕徭薄賦,百姓得過太平安樂日子;所謂好管治,是指公司規章制席公平完善,管理層處事開明、開放、公平公正,員工將士用命,公司業績日有進步,而員工的報酬公平合理,員工甚至可以分享公司勝利的成果;壞的統治(管治)則剛好相反。在公司有良好管治(統治亦然,下同、不贅)情況下,管治者與被管治者每每能建立一種共同目標(或價值),並以之消弭或調和彼此的矛盾,雙方因此利益一致者多,利益矛盾者少,甚至毫無矛盾,兩者相得,何來大衝突!管治敗壞,管治者與被管治者利益矛盾者多,利益一致者少,衝突自多,在這情況下,虬先生所言有其理据。
髯客先生其實也同意統治(管治)者與被統治(被管治)者的矛盾可以調和,他不是開宗明義說「統治者及被統治者都是一個矛盾的統一組合」嗎?統一就是調和,只不過,他後來愈來愈強調矛盾,而忽視了統一。
地產代理業是一個很特殊的行業,基層員工的收入主要依賴累進性拆佣,多勞多得,做得出色的營業員,他在自己創造出來的營業額上實際分得的收入許多時候較老板還要多。由於報酬的特殊性,老板與僱員並不純然是僱與被僱、管與被管那樣一種關係,更多是一種商業上的合作夥伴關係。管與被管,上司與下屬與其視之為階級的差異,不如視之為工作上的分工。
被統治者除非流亡或移民,一般很難擺脫被統治的命運,而在敗壞的統治下,這意味著悲慘、敢怒不敢言的命運。但在商業世界裏,管治者及被管治者在許多方面都是平等的,管治者不滿被管治者固然可炒之而後快,但被管治者不快亦同樣可炒管治者魷魚。在事求人的市場上,能幹的員工罵老板而後者許多時候噤若寒蟬,在人求事如今日,老板縱使較為意氣風發,亦鮮有盛氣淩人。與其他行業比較,地產代理業的老板(特別是中小行)份外買怕僱員,市旺是這樣,市淡亦復這樣,僱員相對地位優於一般行業,利益矛盾形成對抗的,極為罕見。
許多僱員,盡管不是馬列主義者,亦往往認為公司的利益是一個零和遊戲,不是老板的得,就是僱員的失,反之亦然,這種想法與虬髯客先生不謀而合,但絕對是一個美麗誤會。我在上文已論及,只要管治高明,將士用命,公司業績良好,而利益分配合理,老闆僱員完全可以雙贏,避過雙輸或一輸一贏的厄運。
任何事基本上都可分對錯
髯客道:「公司的老板(統治者)與僱員(被統治者)因為蒸餾水的濫用引致〝數目不菲〞的損失,這是地地道道損害了統治者的利益,而王文彥作為統治者,當然是反對,但作為小職員未必認同,亦可以被理解的」。虬先生明顯認為,在這件事情或其他許多涉及老闆與僱員的利益矛盾,不存在誰對誰錯,可以每方都對,亦可每方都錯,因立場不同,觀點各異。這種看法成立嗎?
不成立!首先,老板及僱員為了使雙方的利益在最大限度一致,矛盾在最大限度減少,自然會建立某些明示或暗示的共同目標或共同價值(例如增加雙方的收入,提供雙方更大的發展空間、增強雙方的安全係數),而為了實現這些共同目標(價值),雙方都得遵守某些條件或規則,誰違背了這些約制,誰就是破壞了共同目標,因而成為犯錯者,應受譴責或處分。以地產代理行業為例,增強業績從而增加老板及僱員雙方的收益往往是首要目標,為達此目標,開源節流是必需的,而浪費蒸餾水毫無疑問違背了節流這個大原則,有關員工在道理上說不通;第二,中原地產當時的員工手冊,在公司財物之保管一項,言明公司之財物需小心操作及使用,如有故意破壞或浪費,違者將受紀律處分。公司用錢買回來的蒸餾水自然是公司財物,該等中原員工明顯違規,老板沒有懲罰他們,只出告示提醒,從任何角度去看都不能說老板過份;縱使沒白底黑字表明,任可一個稍有常識的人,大概都會了解辦公室內的蒸餾水只是供員工作飲用用途,而非用作洗杯,洗杯違反了這個隱藏契約。
價值觀自有其客觀及合理標準,一件事總可分對錯,不存在涉事者在某一種身份下(例如他和受害者是朋友)是錯(大家視為浪費朋友價值不菲的蒸餾水),而在另一種身份下(例如他是受害者的僱員)他就難分對與錯(是因為雙方不可調和的利益矛盾嘛)。
來來去去仍是價值觀的扭曲
一個有趣問題,如果有員工把玩著公司提供的原子筆,不時將之折斷,一枝又一枝,他不是有意破壞,只是個人習慣。虬髯客先生,你會認為該員工所為,是破壞或浪費公物,還是老板(統治者)與僱員(被統治者)之間不可調和的階級矛盾?如是前者,為何你對浪費蒸餾水卻判斷為後者?蒸餾水和原子筆本質上都是公司財物!
我相信,一個十分精通馬列主義的人都不敢將浪費蒸餾水定性為反映階級利益衝突,大概仍會跟自由經濟主義者甚至沒有什麼意識型態的普通市民一樣,簡單地將之視為無知者的浪費。虬髯客先生的觀點,亦屬價值觀的扭曲。
這樣的員工,我將喜不自勝
髯客先生最後謂:「去“節省整間公司不必要的浪費”,小職員需要這樣看待問題,需要交待股東嗎?試想想,一個小職員或一群浪費食水的小職員居然具備老板的視野及觀點,亦去為股東們之憂而憂,還能不心寒嗎?」
當然需要,不需要向股東交代,但要向老板交代,向公司上下交代(因他破壞了共同目標),向商業道德交代,向自己的事業心交代(不能從較高層次看問題,它日事業成就不問可知!)。小職員具備老板的視野及觀點,為何老板要對之心寒?我只會喜歡和驕傲,對這樣的人才,我會破格重用,以達雙贏!
(回應虬髯客先生七月二十六日一文完)
─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