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廳,有客人話,自從生日派對之後,局長應該知道冇得留低,點解唔一早辭職,而要等到休假將近完畢才辭職。
老闆話,局長的功過不談,這是局長對老闆做的最後一件事,如果局長立刻辭職,林鄭的面子就放不下,以後就很難管理其他官員,甚至會放棄連任,局長做得極對,這亦是官場職場的潛規則,不過,不是有太多人明白。
不少人離開工作崗位,立刻批評前老闆,例如有不少過氣藝員批評電視台,說管理層老化,不了解年輕人心態,批評是很容易,但是他們唔知道這樣做對自己沒有好處,因為日後打算聘用他們的人會考慮某一日那人離職之後,會不會又唱衰佢,就算那人退休,不用再返工,他亦有子侄輩,無謂給他們添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