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廳,見到一個平日乾乾淨淨客人,今日蓬頭垢面,身衫不整,又唔剃鬚,老闆問佢有什麼事,客人話他的太太要離婚,雙方已經同意,現在等去律師樓簽名,老闆話現代人離婚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有些人為了可以用BNO去英國,不惜結完又離,離完又結,所以,離婚亦要輸人不輸陣,如果唔顧自己儀容,就變成人陣皆輸,客人話明白,不過做唔到。
老闆話做唔到都要做,否則他的前妻就會周圍講,好彩她識得跳船,咁樣就以後不但冇第二春,甚至乜春都冇,注意儀容不是為了他的前妻,而是為了客人自己,總之盡量做,客人話收到,總之盡量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