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廳,見到一個客人同物業代理傾計,原來物業代理攞一張offer買客人的自住單位,價錢很低,客人當然不開心,其實客人沒有打算賣走他的自住單位,只不過有代理問價,他叫代理客人出價,誰不知價錢咁低,搞到非常冇癮,其實,客人不了解,如果冇興趣賣樓,就唔表示有興趣,叫買家出價,價錢一定很低,無謂搞到自己唔開心。
在疫情之下,很多業主,尤其是只得一個單位的業主都犯了一個毛病,當有物業代理話有客人有興趣他的物業,叫業主出一個價,不少業主根本不打算賣,但又很想知道他們的單位可以賣多少錢,於是回覆物業代理,叫他的客人出一個價睇下,物業代理會俾一個價,不過一定會大幅低於市價,業主當然唔開心,我曾經聽過有業主要去EAA告那位物業代理,其實告什麼,是業主自己放棄了主動權,是業主叫買家出價,所以,唔打算賣樓,千祈唔好叫物業代理的客人俾一個價,後遺症是很大。
其他物業代理知道有業主急願意低價賣樓,出價只會愈來愈低,幾個月之後,業主甚至會說早知當日一早賣樓,最後真的會以低價賣走不打算賣的單位,這招叫打樁式鋤價,但如果業主不叫物業代理俾個價,就不會出現一個定點位,沒有定點位就不能打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