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廳,有一個熟客話今次損失大。因為他在去年中借了錢畀一個朋友,為期一年,利息唔錯,每半年還一次息,到今年六月底半利清還。在去年底收到一次利息,所以並沒有放在心上。到最近,他打算提醒朋友欠債到期,但已經聯絡唔到。在經過調查之後,原來他的朋友早已移民,根本搵唔到佢,甚至移民去了那個國家都唔知道,那筆欠債應該凍過水。佢特別要求我將這件事寫出來,希望少一些人做受害者。我亦覺得是有責任寫出來,同時要求那些即將移民,借了錢唔打算還的人唔好害人。因為借錢畀他們的可能是一生積蓄,甚至要向銀行貸款,沒有了一大筆錢可能影響他們生計,當積些少陰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