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午去到茶餐廳,以為大部分熟客都無心機。因為在平日閒談中,知道他們大多數都是支持「逃犯條例」,現在條例暫緩通過,他們又點會有心機?誰不知完全不是一回事,每一位熟客都談笑風生,甚至令人覺得他們如釋重負。這點我明白,在這個社區住的大多數是生意人,他們不得不支持逃犯條例。有一位熟客講得最好,他認為逃犯條例好似酒後駕駛,就算被人撞都希望低調處理,更加唔敢要求撞他的人賠償,否則交通警員到達,有理冇理酒後駕駛的就是犯法。
如果通過逃犯條例,香港人如果在國內遇上任何糾紛就好似酒後駕駛。以做生意為例,對方告上法庭,蝕底的一定是香港人,在法庭未搞清楚事件之前,有可能凍結被告在香港的資產。生意人最怕就是週轉不靈,可能被迫乖乖地就範。所以,生意人支持逃犯條例亦只不過口是心非,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不回國內,最低限度不在國內做生意,唔飲酒就算撞車都唔會被人控告酒後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