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廳,有熟客在中美貿易戰之前買了新樓盤,但見勢頭唔對,最後選擇撻訂收場。雖然是5%,但已經唔見了50萬,那位熟客平時孤孤寒寒,突然損失了50萬,當然是鬼殺咁嘈。他認為地產商只可以殺訂1%,仲話有學者支持他的論調,仲叫我出文贊成。條友好似第一日識得我,咁嘅說話都可以講得出,我從來唔會被人要求而寫,我想寫就寫。我話地產商殺訂5%已經是最低要求,如果只是殺訂1%,買樓的情緒更加高,準買家更容易做錯決定。他們會認為就算做錯決定也沒有甚麼大不了,最多只是損失1%,坊間就會睇到每一個樓盤都非常熱賣,樓市會更加熾熱。其實,政府如果要冷卻樓市,令買樓的人更加冷靜,應該落5%細訂時就要繳交不可以退回的應付印花稅,買樓的人要考慮在落訂之後如果放棄,就會有很大損失。買樓必定三思而後行,冷靜一下,對樓市也是健康。
如果要地產商只能殺訂1%就大件事,每一次買樓都要花很多財力物力,1%根本不能夠抵消成本,但這還不是最重要。地產商買樓要講時機,時機消逝就會一去不復返,有時候一個新樓盤只有一兩次買樓時機,殺訂5%已經是最基本要求,不能夠再低。事實上買樓咁大件事,唔係買菜,買樓的人一定要細心想清楚。其實,在突發的情況下,能夠損失5%而退出已經是不幸中大幸,不能夠再苛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