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廳,見到有兩個客人嘈交,一個是熟客,另一個是剛從外國回流的人。熟客問另一位點解上一個星期日唔去反逃犯引渡遊行,如果條例通過,香港便沒有言論自由、行動自由。那個從外國回流的人話,他在20多年前已經去了類似遊行,甚至擔心回歸後沒有言論自由、行動自由,所以一了百了,直接移民離開香港。到今日,見到搞遊行的仍然是那一班人。他們搞了幾十年,不少人被他們嚇走了,但那些搞遊行的人仍然在香港生活,仍然可以示威遊行,感覺上被人呃了幾十年。現在當然不會去遊行,傻仔不會做兩次。被人呃了幾十年這句話,我都是第一次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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