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前,茶餐廳有一位熟客趁樓市低迷,以非常優惠價錢買了一個住宅單位。當時還請茶餐廳內其他熟客食早餐,今日見他愁眉苦臉。原來有人話俾佢知,雖然他鋤價買樓,但仍然要付市值印花稅。其實不用擔心,只要那位熟客並不認識賣家,而交易又由物業代理促成,稅局是不會追收印花稅,就算認識賣家,交易是私人協商,沒有經物業代理。只要不是刻意降低樓價而少付印花稅,就不用擔心稅局追收印花稅,唔通唔能夠向朋友鋤價。很多時候,不少業主因為急需用錢而降低售價,直接賣給自己的朋友。如果稅局話成交價低於市價而要追收印花稅,老實說,稅局是有這個權力。不過,稅局以後就會面對不少買家,他們會以買入價高於市價而向稅局要求追回多付的印花稅,稅局便會很麻煩,訴訟將會無日無之。
所以,除非是成交價大幅低於市價,而稅局又懷疑買賣雙方可能有秘密協議,否則,稅局是不會追收他們認為少收的印花稅。如果買賣雙方根本不認識,又沒有枱底交易,稅局究竟以什麼理由追收買方少付的印花稅。所以,我安慰那位熟客,不要聽别人危言聳聽,他鋤價鋤得叻,稅局沒有理由分一杯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