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廳,見到老闆聽緊一個行家申訴。我多少知道原因,在幾個月前,老闆那位行家話將茶餐廳的晚飯後時段租給其他人開潮州打冷宵夜。當時,他說發揮共享威力,可以物盡其用,並遊說老闆跟著他做。好彩老闆是自己舖,做多做少都沒有問題,最緊要做得開心。
其實,老闆當時亦有問共享是否可行,我話可行亦不可行。以茶餐廳為例,我們在茶餐廳食早午晚餐,理論上所有人共享茶餐廳的設備及食材,當然是俾錢。這種共享不但可行,而且大家樂而為之,但如果一間茶餐廳在不同時段由不同人士經營,一定會發生磨擦,甚至兵戎相見,或者對薄公堂,這種共享就不可行。老闆的行家話,他已經作出最大的容忍,但誰不知那個夜間經營者欠下很多食材物料街數,現在更不知所踪。不少人到茶餐廳追數,又淋紅油等,後悔錯信了那個物業代理話共享是大勢所趨,睇怕仲有排煩,以後都唔會攪什麼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