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廳,有一位物業代理等了我很久。原來那位物業代理最近促成了一單交易,但買家財力不足,如果要問財務公司借錢,除了付高息外,還要俾介紹費、手續費。所以,買家有意撻訂,今日專程到來問我有沒有方法確保交易成功。老實說,一般來說是不會教人,但今早唔知點解講了一個方法給那位物業代理知道,是有多少旁門左道,但沒有犯法。
我話要確保買家完成交易,最好就是替他找一個下手買家,而且給予很高利潤,甚至付埋誠意金,令到原有的買家不捨得放棄,當然不會撻訂。當完成交易之後,那個所謂買家可以用任何方法退出交易,取回誠意金。既然交易完成,物業代理的佣金當然袋袋平安。那位物業代理話明白,千多萬謝後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