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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餐廳日誌(253)違例泊車

湯文亮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一個月Hibor 0.94036

  今早去到茶餐廳,聽到幾位熟客熱烈討論律政司司長僭建單嘢,他們一致唔相信我說的是苦肉計,認為律政司司長想攞著數,老闆講咗好耐,都冇辦法講服他們,後來,老闆問那一班熟客,記唔記得以前茶餐廳所在社區很多違例泊車,警方束手無策,因該區有很多名人,最後,警務處處長每晚都在該區違例泊車,每晚都會例牌食牛肉乾,有時一晚兩張,如是者過了幾個星期,違例泊車絕跡,當時,大家當時都讚賞處長的苦肉計,如果當時處長運用權力,令到警員不敢抄他座駕的牌,相信到現在仍然有很多違例泊車。

  處長是不是知法犯法,的確是,不過,他又的確受到懲罰,事情便算告一段落,今日律政司司長算不算犯法,的確算,但是她沒有運用權力禁止調查,或者拒絕清拆還原,既然司長已經答應,完工當日,事情便算告一段落,點解要她辭職,罰款當然可以,罰得愈重愈好,如果律政司司長辭職,就會衍生出很多問題,有僭建的官員,政府人員,獲得勳章的各界人士,辭職的辭職,退回勲章的退回勲章,將僭建事件變成政治事件,我認為事情已經告一段落,各位身有屎的官員,立法會議員,各界知名人士,如果有僭建,請立刻還原,我認為今次事件,除了是苦肉計之外,還是苦肉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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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我陶醉 2018-01-11 20:23:04
原來司長十年前已經開始佈局行呢條苦肉計,真係認真唔簡單,莫非佢一早知道自己日後會做司長? 又莫非林鄭有其他合適人選唔請,係都要請個有僭建嘅人做,行呢條苦肉計? 如果係苦肉計又點解要搵埋老公同鄰居陪葬? 

之後就算罸佢鑊金,以示天下,都只算係順水推舟之計,而非苦肉計。 若然今次只係還原就了事,咁不如改埋法例,以後凡盜竊者,只須歸還財物,其他一律不予追究。
2. 真真薯片 2018-01-11 20:27:00
有冇人可以講下僭建最高刑罰係乜野? 司長應該同普通人僭建一樣, 根據案例受返相同懲罰就算數, 不過罰則要計清楚, 例如買入到依家比少左既差響地租連利息+罰款, 總之罰到盡, 賣左單就算

香港最勁既苦肉計應該係一哥李君夏, 自己屋企比人打劫, 自從果次之後香港治安大躍進, 唔到你唔服
3. 舍神 2018-01-11 22:39:02
我都唔信係苦肉計,哈哈!

不過博士 曲都拗番直。

肯還原的都要下台。那麼,
8年都唔肯還原的巫婆要切腹先得了。
4. 真真薯片 2018-01-11 23:06:50
不過話時話, 如果代左假普選, 在下估計司長下台機會有60%, 民主地方郁d就搵最大果個問責, 日韓台都係咁, 就算係獨裁大陸, 某條街出事死人冧樓, 村/市委書記一樣大鑊, 通常會比上面當人頭交上去, 起票要調職, 唯獨係香港高官可以我行我素, 一方面有言論自由任你鬧, 另一方面可以扮聽唔到, 真係勁
6. Joe Wong 2018-01-12 09:13:13
不敢秒他->不敢抄他
7. 鐖鍏 2018-01-12 09:24:48
林鄭很内疚,事件應告一段落
8. Admin 2018-01-12 09:32:04
謝謝6樓, 文章已修正
9. 說3道4 2018-01-12 10:00:09
3樓最精靈! 讚!
10. 引刀一快 2018-01-12 10:04:05
就算真係苦肉計,都應該只係順勢而為,萬一蘋果同泛民都唔生性,齊齊冇發現或者齊齊冇動作,唔通佢會自首?定係更高一招,由民建聯玩大義滅親?
12. 小文員 2018-01-12 16:10:21
博士呢個高見真係有幾廿層樓高, 非凡人可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