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香港傳真
內地人去香港,有多種方式,可以用港澳通行證,可以用護照(比如從香港飛往其他國家和地區),還可以用單程證。
其中單程證比較特殊,它的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往港澳通行證,是中國公安部有關部門發給有香港或澳門親屬的中國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門定居的證件。
不是往來,是前往;不是旅遊,是定居。
一旦內地居民放棄了內地身份定居香港,那麼按照目前的規則,是無法反悔拿回內地居民身份的,所以這個證也叫單程證。
近十年
多少人放棄內地身份定居香港?
2017年11月29日,有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向香港特區政府提出了幾個關於內地居民定居香港的問題。
議員的問題大致包括:
1. 過去10年,有多少內地人持單程證赴港定居?
2. 赴港定居不同類別的人數各有多少?
3. 香港特區政府是否會對持單程證到港定居的內地居民的入境進行審批?
根據以上問題,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接受質詢並進行了解答。
資料顯示,近十年來,共有44.59萬內地人通過持有單程證赴港定居,在這十年中,定居人數年份最少的是2007年,有33865人定居,而年份最多的是去年(2016年),達到了57387人!香港傳真(微信號:cnchktv)整理了十年來的詳盡資料表格,請看:
從性別來看,資料十分不均衡。
內地女性定居香港的人數要比男性高出一倍,女性達到了298595人,而男性只有147368人。
從年齡段來看,25-34歲定居香港的人數最多,有129948人,比較誇張的是,在這一群體中,男性只有17743人,女性多達112205人!
其次是35-44歲年齡段,有107920人,男性31643人,女性76277人。
數量最少的是65歲以上的群體,只有5214人。
赴港定居人士有哪些類別?
哪一類人最多?
首先介紹一下,赴港定居的內地居民,大致分為以下幾類:
居留權證明書持有人
分隔十年或以上的配偶及隨行子女
與分隔少於十年的配偶團聚及其隨行未滿18周歲的子女
18周歲以上、未滿60周歲,其在香港定居的父母均60周歲以上且在香港無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顧的人士
60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定居的18周歲以上子女的人士
未滿18周歲,需要投靠在香港定居的父母的人士
“超齡子女”等類別人士
除居留權證明書持有人和分隔十年或以上的配偶及隨行子女,其他情況都被特區政府歸為了“其他類別”。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透露的資料顯示,“其他類別”佔據了所有赴港定居情況的絕大部分,比如2016年赴港定居的57387人中,有53009人屬於“其他類別”。
香港特區政府是否會對持單程證到港定居的內地居民的入境進行審批?
對此,特區政府的回應是:
單程證是內地有關機關制發的證件,其受理、審批及簽發屬內地當局的職權範圍。
具體而言,在內地審批單程證的過程中,香港入境事務處就個案進行配合。但如果發現情況可疑或資料與事實不符,入境處會通知內地當局,並要求申請人呈交進一步的證明檔。
與此同時,香港入境處會協助內地當局調查涉及以不法手段行為取得單程證的個案。特區政府表示,沒有需要和理據要求內地當局考慮改變現行單程證制度和審批工作。
據瞭解,單程證的審批簽發,從1982年就開始了,實施的是配額制,也就是每天有上限。最開始每天只能批75個人,目前已經增加到每天15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