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天氣時晴時雨,我找到一個空檔完成基本跑步,去到茶餐廳見到老闆話昨日收到假銀紙,已經立刻報警處理,使假銀紙的人是國內人,當時老闆話他用假銀紙,他一點也不驚,叫老闆俾返張假銀紙給他,換過一張便可以,老闆當然唔肯,一定要報警,警方到場之後將涉嫌用假銀紙的人帶返警署,那名內地人話老闆大驚小怪,使假銀紙有什麼大不了,唔明白老闆點解要報警,仲話老闆浪費警力。
這是兩地文化的差異,不用說是使假銀紙,就算往銀行存錢,銀行職員發覺有假銀紙,只是退回給入數的人,絕對不會報警,香港絕對不是一樣,銀行如果唔報警,以後就會很麻煩。
另外一樣就是高買,在國內如果高買的人被捉,商店會叫他以十倍價錢買下那些貨品,很少會報警處理,在香港就不同,高買是很大件事,商店處理手法與國內不同,不會叫高買的人買下那些商品,而是報警或者放過那些高賣的人,日前,有一個深圳大學生在香港高買,她可能不知道香港規矩,認為用錢可以搞掂,誰不知被店家報警後被拘留,失踪了幾日,她的父母在深圳報警才揭發,所以,大家小心其他地方與香港對罪犯的不同對待,在星架坡,泰國等地,些少毒品就可以判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