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要做財政預算案現場評述,晚上又有應酬,本來今早唔打算跑步,不過,自己認為咁辛苦才培養到早上跑步習慣,如果連續幾日唔跑,好習慣就會消失,於是起床,跑完步去到茶餐廳,聽到有熟客問老闆點解唔加價,老闆話自己舖,可以守得住,盡量唔加就唔加,熟客話好彩,如果租舖做生意,業主加租,茶餐廳唯有加價,好似最近有著名茶餐廳加價,不點名批評加價是因為加租引起,我認為那名熟客受到誤導,對業主有偏見,如果租舖做生意,現在應該減價,因為租金下跌,減價是正常行為,現在還加價的並不是租客而是業主,熟客唔信,以為我偏幫業主。
有不少業主將自己物業與其他人合資做生意,而且他佔超過五成股份,他的合股人認為業主是股東,租金一定會相宜,最初的時候可能會係,但做落之後,業主見生意賺錢,就會加租,在加租之後就會加價,如果生意能夠保持,得益就是業主,如果生意減少,甚至要蝕本,受損失的就是生意合股人,業主有高租金彌補,所以與人合作做生意,千祈唔好貪大股東是業主,正因為他是業主,又是生意大股東才會加租,小股東不能夠反對,任由業主大股東宰割,最後連老本都賠上,老闆同那位熟客都表示明白,所以,大家千祈唔好將所有壞事都推到業主身上,搞到所有業主都是無良業主,其實,業主是提供一個平台俾人做生意,收返多少租亦是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