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廳,聽到各人所講的話題離不開兩位青年新政立法局議員被取消資格,老實說,我有時都很佩服他們,為了個人理念,不為五斗米折腰,比陶淵明更勝一籌,淵明不為五斗米折腰,但如果是五十斗米,結果可能會不一樣,在香港,立法局議員不但薪水豐厚,而且有崇高社會地位,兩位青年新政由始至終都不肯講半句道歉的說話,這是我們做生意的人絕對不能明白。
伙計問我,其他犯了差不多行為的立法局議員,其資格是否應該被褫奪,我認為是不可以,如果要追朔,立法局主席就要付上最大責任,因為,如果他對第一個在宣誓時玩嘢的立法局議員已經表明不會替他監誓,其他準備玩嘢的議員就不會玩嘢,甚至兩位青年新政都可以以此為理由,要求恢復他們的立法局議員資格,老實說,我對法律知識有限,只有以一個恆常心態講這件事,並沒有偏幫任何一方意圖。
上一則:
下一則:
Javascript must be enabled to use this form.
敬請留言者自律。本網站保留刪除/堵截任何留言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