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年輕朋友在幾年前買了樓,現在見樓市大旺,心思思想將物業賣走,等兩三年再慢慢揀一層合心水物業,但又唔想俾老婆知道,物業代理同佢講買家可以買入之後再租回給他,佢老婆是唔會知道,而且租金相當優惠,我話千祈唔好,沒有人可以睇通樓市,試問有幾多個人可以睇到樓市在第三季狂升,如果他售後租回,樓價不跌,租約到期之後被買家收回,都唔知點樣同老婆交待,得一個自住物業,賣走即是賭身家。
在2003年沙士之後樓市低迷,銀行對樓宇按揭的條件是相當寬鬆,不少年輕人亦藉此機會置業,在2009年,曾特首因為樓價飆升而出招,並且揚言出招後樓價必定會下跌三成,不少年輕業主持有物業不足五年,升幅是他們已付首期兩三倍,不但不相信樓價會繼續上升,反而相信辣招可以將樓價壓下去,毅然將自住單位出售,然後售後租回,在兩三年後樓市跌定,再考慮再買樓,他們的「售後租回」變成一個錯誤的決定,不少曾經是業主的人至今仍然要租樓住,所以,年輕朋友同我講「售後租回」,我會咁大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