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布,又叫冗長演說、冗長辯論,係議員喺議會利用議事程序,延遲或押後一啲佢哋反對嘅議案。呢啲行動包括用拖延動議、特登缺席令到唔夠法定人數開會、陳述一啲超長或冇意義嘅演說。拉布只會出現嚮法治、民主社會 [未記出處或冇根據]。
而議會議長運用權力去中止拉布嘅手法,就稱之為「剪布」。
喺美國參議院,當一啲少數派唔夠票否決佢哋反對嘅議案時會採用嘅策略。
美國參議院喺1917年加入規程終結辯論,之後再喺1949年、1959年同埋1975年修訂過。而家就需要整個參議院議席五份三人或以上先可以終結辯論。雖然對拉布有咁嘅限制,但拉布依然有機會發生。
香港立法會第一次拉布係喺1999年12月1號,建制派議員為咗通過解散民選嘅市政局同區域市政局嘅草案,由民建聯嘅譚耀宗同埋曾鈺成發起。
香港立法會第二次拉布係由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財務委員會申請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撥款引用過。議員透過不停發問拖延。會議由2009年12月18號開始,再喺2010年1月8、15同16號續會。
第三次拉布係喺2012年5月,由人民力量兩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同埋陳偉業,喺議案《2012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會議裏面,一齊提出一千三百幾條修訂。
第四次拉布係喺2012年10月至2012年12月7號,立法會嘅財務專員會審議長者生活津貼,社民連嘅梁國雄「拉布」,要政府消除「長者生活津貼」嘅資產審查嘅規定。梁國雄話會在吓年嘅《2013年撥款條例草案【修訂】》中拉布。
第五次拉布係喺2013年5月,由人民力量同埋社民連在內嘅三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陳偉業、陳志全同埋獨立議員黃毓民,喺議案《2013年撥款條例草案》,要求推動全民退休保障同埋「派錢一萬」,政府話如果立法會唔喺5月15號嘅「死線」前「剪布」,就暫停對醫管局同大學嘅撥款。之後曾鈺成喺5月13號決定引用議事規則同埋依據兩條《基本法》條文作「剪布」,喺5月14號中止辯論同埋開始表決710項修訂。
第六次拉布係喺2014年5月。
由於香港特區政府立法會係唔完全民主選舉制度下產生[1],條例政策推出有時唔能夠表達市民訴求,拉布方法可算係民選議員抗爭手法嘅一種。
世界紀錄[編輯]
最長嘅拉布發言記錄係南卡羅萊納州參議員 Sen. Strom Thurmond 喺1957年8月嘅發言。因為佢反對公民權限制而唔停講咗24個鐘頭18分鐘。
自從有咗終結辯論嘅規程後,最長嘅拉布記錄係74日。喺1964年一班南部州份嘅參議員拖延一條有關公民權嘅法案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