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早上去到茶餐廳,所以客人都講緊一對網絡認識男女在文華中菜廳食飯,埋單八萬幾蚊,男方借尿遁,女方報警,兩個人都成為笑柄,在未知道實情之前,大家都質疑兩個人點可以食到八萬幾蚊,在知道實情之後,知道是支香檳累事,那支暱稱香檳界中的勞斯萊斯,成本二萬幾,餐廳收七萬幾,套餐四千幾,加埋一就要八萬,男仔如果是普通人家,想唔借尿遁都唔得。
有客人問,如果那支香檳是女方叫的,男仔要不要負責,老闆話,問題並不是邊個叫,而是男仔不應借尿遁,應該大家一起解決問題,甚至一起籌錢,返正都冇下一次,如果女方搵到個男仔,而最終告上法庭,相信是要負責一半餐費。
有客人問,如果想在大餐廳飲香檳王,餐廳又唔收開瓶費,唔准自攜酒水,而客人又唔想俾咁貴,
有冇一些餐廳可以接受,而又唔損害餐廳利益辦法。
老闆話古代有狸貓換太子,如果想在大餐廳飲靚酒又唔想俾咁貴,可以用太子換狸貓,自己帶支香檳王去餐廳,在點餐時,揀一支最平香檳,大約千幾元,成本兩三百,然後要求餐廳開那支香檳王,客人帶走那支比較平的香檳,在餐廳方面是沒有損失,如果客人識做,就俾多一些小費,咁就皆大歡喜,其實,唔用太子換狸貓,寧願俾多幾倍價錢飲貴酒,係會俾人笑做傻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