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去了一個慈善團體晚宴,入席的時候,主人家未到,全枱人亦未有人出現,經理叫我坐對住主席台的位置,經理是好心,但有機會陷我於不義,主家位當然是留俾主人家,又唔係我請客,冇資格坐這個位。
今早去到茶餐廳的時候,我問老闆我應該坐邊個位,老闆諗都冇諗,立刻話起菜位,直至主人家重新分配位置,如果沒有重新分配,就一直坐起菜位,幼承庭訓,我早已知道這個道理,昨晚我也是坐起菜位,另一個起菜位是主人家,唔使刻意排位,大家都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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