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午,有老友請我去龍景軒飲茶,龍蝦餃,鮑魚燒賣,西班牙黑毛豬叉燒,老友出名是孤寒財主,咁嘅陣容,一定有所求。
老友話,佢個仔今年18歲,同佢家姐同學拍拖,今年暑假準備去美國讀書,在去讀書之前,打算先訂婚,問我點樣拆散他們。
老實說,咁陰質的事,我一定唔會做,知道點做都唔會講出嚟,我於是話,訂婚太隆重,不如雙方家長食飯,請埋我做個見證人,十年之後雙方結婚。如果女方在十年內結婚,男方不得追究,如果男方在十年內結婚,就要對女方道歉兼作出適當賠償,老友傍晚時話女方答應,問我點解可以諗到條咁好計仔,我話學杜牧先出,佢話十年一覺揚州夢,贏得青樓薄幸名,就算十年男方悔約,最多俾對方話薄幸,冇乜咁大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