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回到公司,我秘書話今晚公司八個秘書會一齊食飯,但未決定去那一間餐廳,有兩間餐廳做選擇,一中一西,大家投票決定,但有一個問題,如果各有四人投票,是否要分道揚鑣,或者由我替她們做選擇,我話當然唔得,如果由我做選擇,這絕對不民主。
我問秘書鍾意那一間,佢話冇所謂,最緊要是大家可以一起食飯,於是我叫秘書投白票,代表她放棄選擇,其他七個秘書一定可以決定到去那一間,這符合民主的概念,但我並不是鼓勵市民在選舉時投白票,只不過話比大家知,在小型投票的時候,如果知道雙方有機會打成平手,投白票可以解決問題,但又不會違背民主制度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