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不明白,有一段時間,有很多人是非常驕傲以難民身份離開香港,離開的人現在應該知道,難民身份即是冇身份,不但要做一些厭惡性工作,就算被人性侵都冇得投訴,不過,他們仍然話難民身份是很難得,即使受少少委屈,都應該要接受。
塔利班攻入喀布爾,前阿富汗政府官員,曾經替美國及歐洲國家的阿富汗人爭相逃亡,所有國家都冠以那些阿富汗人是難民身份,如果各國願意接收,估計難民總人數會超過100萬,換句話說,香港人趨之若鶩的難民身份原來在有動亂的國家是不值錢,今次接收的國家阿富汗的國家包括日本韓國,台灣冇份,由此可見,什麼將台灣納入歐盟第五條都是得個噏字,美國根本連阿富汗難民都唔敢分配到台灣,無謂當他們安定下來之後,又因為統一而再要做難民。至於流亡台灣的港人,應該早日離開,不過有人話,那些人的護照可能早已被註銷,又如何申請離開,這個很簡單,如果有國家願意收留的話,用難民身份就可以離開,而且台灣當局會全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