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回到公司,有兩組客人到來傾租,已有同事招呼他們,但最奇怪的就是兩組客人都是代表同一個租客,傾同一個單位,當中一個是租客的伙記,另外一個是租客的朋友,他自稱對租客有影響力,可以說是非官方代表,我話非常混賬,什麼非官方代表,那個人冇事搵事做,我叫傾談中的同事一步不讓,如果要簽約一定要依足我們的條件,至於租客的伙記,反而可以將就一下,如果我們順應租客的朋友,比多少優惠給租客,以後就會有無數非官方代表。
美國雖然有一個非官方代表團去了台灣,我認為中國無謂發火,非官方代表團根本不能夠代表什麼,甚至幾個美國人去台灣旅行,也可以自稱非官方代表團,根本沒有意義,夠膽就名正言順話自己是官方代表,自稱非官方代表團根本是示弱表現,可以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