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食飯時,老婆話有一個大媽朋友準備用BNO移民去英國,本來是一家人一齊去,現在英國政府有新計劃,香港人叫佢做BNO太空人計劃,即是一對夫婦任何一方可以帶埋未滿十八歲子女先去英國,另一方在香港繼續搵錢,老婆大媽朋友同意先去英國,不過,就要將兩公婆的資產平分,其實大媽話應該要多一些,因為要養小朋友,老實說,用得太空人計劃,都預咗離婚,就算英國政府都預咗用太空人計劃的夫婦離婚,所以,大媽如果在英國識過另一個男朋友,生出來子女都可以參與BNO計劃,換句話說,BNO太空人計劃就是離婚前奏曲。
我話不同意,或者有一些夫婦現在已經準備離婚,但有了BNO太空人計劃,離婚可以等多一會,首先讓其中一方先去英國,待搞好手續才正式離婚,經過幾年,大家又唔見面,反而唔會離婚,所以,BNO太空人計劃有可能是一個箍煲計劃,老婆話我打横嚟講,我話知夫莫若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