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食飯時,老婆話下午同一班大媽飲茶,對於昨日一個強姦犯有109封求情信有很大意見,她們認為法庭要公開那109封求情信,當中特首,陳茂波有冇在內,終院大法官有冇在內,雖然有人話這是私隱,不能夠公開,但大媽們認為,既然可以為人求情,又點會隱藏自己身份,我認為大媽冇錯,但我沒有能夠達成她們心願,唯有在Facebook 講兩句。
我認為在109人當中,一定沒有特首,財爺,大法官等人,但應該大部份都是知名人士,唔係知名人士,當事人亦不會要求他們寫求情信,由於罪犯是演藝界,出身演藝學院,所以演藝界一定佔了很多人,當中有不少是來自演藝學院,其餘政經界亦有不少,林鄭雖然不會寫求情信,但難保有行政立法會議員一時心軟寫了求情信,老婆話我咁樣講會不會俾人話做謠,我話係就最好,因為只有公開那109人的名字才可以證明我有冇做謠,今次睇下政府點樣做,又睇下以後有冇人夠膽替人寫求情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