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食飯時,老婆話她有一個大媽朋友早已知道有人用水喉水代替口水做檢測,不過,唔想做醜人所以唔講,我話香港實在太多這些人,知道就唔講,事情爆發就會話早已知道,老實說,如果有人同我講,我一定會放上Facebook ,就算唔可以改變已經發生事實,但最少可以阻止一些人用水喉水代替口水做檢測,其實,對於公眾的利益,知道唔講也算是罪,一種問心有愧的罪。
老婆問,現在有什麼辦法可以補救,我認為現在應該推行全民強檢,雖然我不贊成,但要香港人自律,已經是做唔到,就算連醫管局的人都不自律,那些早已知道有人用水喉水代替口水做檢測的醫管局人員,他們是對不起受到確診的同僚,他們雖然不算犯罪,但問心有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