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我們不時聽有人講「不做中,不做保,不做媒人三代好」,即是不做中間人,不做擔保人,不做媒人。如果要我揀一樣是最嚴重,我認為是擔保人。因為,擔保人的風險是無限。
有老友在幾年前替一個朋友在財務公司簽擔保,金額是一千萬,我知道之後話最好立刻取消。因為私人擔保是無上限,老友唔同意,佢話已經確定擔保上限是一千萬元,既然他不相信,我亦沒有辦法。最近老友話今次很頭痕,因為他所擔保的一千萬,朋友一直沒有還錢,財務公司以複息計算,現在已經接近三千萬。他要賣樓去清還他的擔保額,今日才知道當日我話擔保是無上限的意思。
其實很多人都誤會,替別人簽擔保是可以封頂。其實不然,但又不能夠說他們是錯的。在財務公司要求擔保人還錢的時候的確封頂,但如果擔保人不還錢,財務公司是會以複息計算,擔保額是沒有封頂。最徹底做法就是不要替別人簽擔保,最多是借錢給他們,還可以有一個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