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與一班投資者食飯,其中一個怒氣沖沖,佢話現在的物業代理有冇搞錯,都唔識得規矩。原來佢有一個舖一向租金是每月30萬,但近日受到社運影響,租客到期之後沒有續租,他於是放盤出售,以回報3%計算,叫價一億二,一億他也會賣。但社運在進行中,又如何能夠賣走,他見年近歲晚,行船好過灣水,最近以短租每月10萬租出。過了不久,那個替他出租的物業代理話搵到買家,出價符合3%要求,老友非常開心,以為是一億二,原來只得4,000萬。物業代理是以新租金計算,激到老友嘔血,猛話物業代理不懂得規矩,規矩究竟是什麼。原來如果業主打算出售任何一個物業,就唔會低價出租,高手是會打一條租落去才賣,或者任由舖位空置。以最近的租金計回報,如果以低價出租,代表業主打算繼續持有該物業,短期內是不會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