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一個普通香港出生的市民. 懷念三, 四十年前從發展商買一手新樓, 不須要經過地產代理. 實價買賣. 不知為什麼現時普通市民買一手新樓一定要經過地產代理 ? 發展商的虛高價, 發展商给地代的佣金比例, 全是黑箱作業. 普通市民任由宰割. 更多付了印花税给政府. 説什麽地代會给回部份佣金買樓的市民, 全是費話, 發展商不會說给了多少佣金给地產代理. 博士說出了我想說的話. 空置税是絕對有效的, 不然發展商也不會用招標去應對. 政府只要再針對發展商的招標, 要求公開招標的賣樓實價, 给與買家的回贈, 否則刑事處理. 問題自然解決. 政府應該要求所有開售一手新樓的發展商公開给地產代理的佣金%, 買樓的市民是有知情權的, 不知為什麼沒有政府部門理會, 也不知為什麼消費者委員會也不理, 那些說為市民發聲的XX議員, 也好像看不到, 聽不見. 希望有承擔的政府為香港普通市民解決居住問題, 给香港市民住得有尊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