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那场飞来横祸,他今年该有42岁,人到中年了。想必,他会有一个妻子,一个孩子,一个可能平淡却幸福的家。
然而,他已经横死21年了。巧合的是,他在人间做人的时间,和在地下做鬼的时间,恰好一样长。
1994年9月,那个叫聂树斌的青年,告别了母亲骑上自行车上班后,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因为警方认定他是一起强奸杀人案的凶手,并且,他也在笔录上签了字。
一个风华正茂的青年,要自证其罪,并且,要自证这种足以掉脑袋的大罪,背后的原因很可能只有一个:他在审讯时遭遇了我们无法想象的暴力。
警方当年的通讯稿是这样说的:“经过五天五夜的攻心战,这个狡猾的犯罪份子终于交待了其犯罪事实。”
是什么样的攻心战呢?警方没有告诉我们。不过,据说,负责这起案件的相关人员,后来大多得到了升迁。
媒体报道说,当年,与聂树斌同监舍的纪某某,见到聂树斌被提审回来后,脸经常是肿的,身上有多处紫色斑点,还称如果不签字,早被打死了。聂树斌多次跟他说,老纪,我肯定是被冤死了,告诉我妈,我是被冤死的。
这让我想起昆明警察杜培武,他也是被警方先入为主地认定是杀死其妻及情人的凶手。这位前警察,没有因其身份特殊而受到同事们的优待,同样遭到了“超出人的生理、心理忍耐极限”的酷刑(据杜说,整整20天,他基本没有睡过觉,“跪在地上回答问题就是最好的休息,也只有这个时候我才能缓一缓,补充一下体力。”)
杜培武做过多年警察,熟悉法律,知道如何运用自己的合法权利,不过,这一切都是然并卵的徒劳。
与杜培武相比,校办工厂实习生聂树斌显然不可能奢望有人对他网开一面。古人说,三木之下,何求不得?当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时,死亡也许还是一种解脱呢。你看《水浒传》里那些牛逼的英雄,不照样在几百板子之下招认有罪吗?
等待死刑的杜陪武在遗书中说,他的冤情只有等真正的犯罪分子落网以后才能洗清。
杜培武很幸运,两年后,真凶落网,他被证明是无辜的。对他来说,这两年是如此荒诞:他经历了从受人尊敬的警察到绝望的死刑犯到重获自由的全过程,让他的人生如同坐过山车一般的,是另一群受人尊敬的警察,是他的“同事”。
聂树斌却没这么幸运。他在被捕次年执行死刑。一个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说,他年轻的肾移植到了某个名媛体内。
和杜培武案的逆转惊人相似,为聂树斌洗清冤情的,竟然也是真凶。不过,当真凶王书金供认他才是强奸杀人的凶手时,聂树斌已被处决十年了。他的坟头,已经爬满荒草;他的父母,已经心如死灰。
可以想象的是,一旦王书金是真凶,那么当年的办案者,显然就是草菅人命的冤案制造者。
所以,同样可以想象的是,高居河北政法委书记的张越,为什么要亲自指挥王书金翻供,并不惜对他用刑。
对聂树斌用刑,是为了让他认罪;对王书金用刑,却是为了不让他认罪。
罪与非罪,无辜与真凶,都可以自由转换,主要看张越们的需要。
王书金是个十恶不赫的人渣,但他至少有一点该肯定:他对干过的坏事统统认帐。所以,聂树斌冤案最要感谢的,首先就是这位王书金先生。
王书金的坚持让官人们只能采取一个拖字。尽管王已招认十年,尽管聂家一再喊冤,尽管有良知的媒体普遍关注,但一直到十年之后,一直到张越下台之后,聂树斌才终于沉冤昭雪。
如果把聂树斌案拍成一部电影,它将记录下我们这个时代众多的荒诞和黑色幽默。当然,前提是获允。
聂树斌案最让人恐惧的是,如果刑讯逼供依然是办案者的常用手段,那么每个无辜的公民都可能屈打成招,成为下一个聂树斌;至于连真凶落网也不能成为洗冤锲机,必得主管官员下马才有机会,那么,不仅这种平反大打折扣,甚至让人感到另一种恐惧。因为,平反已成为小概率事件。
最后,我想要呼吁的是,聂树斌案不能仅止于平反,仅止于国家赔偿;为了不让你我成为下一个聂树斌,必须对负责此案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人血不是胭脂,小人物的生命也不是野草。如果聂树斌的死,能够像孙志刚的死那样带来一些深刻的变化,那么,聂树斌也许会闭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