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學物業投資的時候,有前輩教我,唔使理什麼物業,做什麼研究,只要跟隨那些成名的炒家步伐,最好是買他們剛買入的物業,而且那些炒家是本著炒樓的心態,當時又不需要付額外印花稅,連正常的印花稅都是由最後成交的買家支付,所以,大約10%賺價,就會放售他們剛買入的物業,前輩還說,最多就是輸了炒家的賺價。當時,我認為是金科玉律,後來發覺唔係幾WORK,那些炒家其實就是一個賭徒,他們的賺價雖然是10%,但如果放棄物業,損失亦只不過是10%,與賭百家樂一樣,根本不是投資,如果跟隨他們的步伐,極其量是一個出色賭徒,並不能夠做一個出色的物業投資者。 過了很久,大約在2003年,我發覺當我買了物業,立刻便有人給我一個賺價,大約10-15%,我問另外一位老前輩,他恭喜我,他說我已經有月暈效應,那些對物業前景不明朗的人,跟隨我的步伐,俾錢我賺,當時,我的確賺了一些快錢,但我發覺我賣走的物業升值俾我再買的物業高很多,好彩我再有買物業,否則就損失慘重,因為,我了解到很多人在賣走物業之後,再買回的時候是會與以前賣走的物業比較,如果發覺比以前貴,情願唔買,當我了解到真實情況,便不理會什麼月暈效應,老老實實做一個物業投資者算了。 大家可能並不明白什麼是月暈效應,不如大家搵一晚在滿月的時候望向天上月亮,如果當晚天朗氣清,月亮是很小,如果視野不佳,月亮是大得多,愈是矇曨,月亮就愈大,不過就不大清晰,這便是月暈效應。所以,當物業市場投資環境不清晰,物業投資者便會起到月暈效應作用,現在物業投資市場雖然受制於各項辣招印花稅,投資者不會為10多個%賣走剛買入的物業,但如果物業投資者對某類物業投資,一定會有不少人跟隨,這亦可以說是物業投資者的月暈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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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最近少數的好文!
很細緻的觀察......
回Oscar :在下不介意買投資者的物業,尤其當樓市正處上升軌初中段,投資者往比較果斷,到價就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