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工潮,工會要求加薪23%。
普通市民大都認為太高,並不合理。
於是,工會說工人工作環境很差,過著非人生活,甚至連大小二便都要在機內解決。
於是,普通市民都很同情工人,認為這樣的工作環境不能接受。認為他們提出加薪要求合理。
原本認為加薪23%不合理變成合理,是基於工人的工作環境欠佳。
但問題是,如果你是僱主,你今次即使同意加薪23%。明年,工會同樣會提出加薪23%,同樣以工人工作環境特差為由。
於是,工會說僱主除了加薪23%外,還應改善工作環境。
那麼,這次的加薪要求就不是23%了,實際上可能是30%,甚至更多。
如果你是僱主,在現今的經濟環境,你承受得了嗎?
於是,工會又說僱主每年賺大錢,不加薪就是不良僱主。
最後,沒有能力的僱主被迫結業;勉強支撐的僱主被迫增加30%、40%的經營成本。
這時,工會向工人宣佈他們成功為工人爭取了合理工資!
如果你是工人,試想想︰這時你的工資水平已大大高於一舨人,甚至高於大學生,而你的工作環境也大大改善了。這樣一份筍工,一定有不少人想加入,就如以往的保安員,原本都是六、七十岁而知識水平較低的人才肯做,但自從有最低工資後,這些工作還輪到他們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