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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武汉水之梦 2013-03-25 12:26:52

 

師哥未到水之梦参观一下,可惜可惜,下次记得过來唷。

http://www.shuizhimeng.com/main.php

2. 英雄難過美人關嗎 2013-03-25 12:33:12

諸葛亮雖然在蜀國為相,但心仍向東吳,劉備雖然大敗,諸葛亮仍然主張北伐,六出祈山,將蜀國國力耗盡,讓東吳休養生息,不過人算不如天算,最後出了一個司馬㦤,不但篡奪曹魏,吞佔蜀國,更滅東吳,小時候,我們口中常說﹕三國盡歸司馬氏。

劉備是東吳快婿, 心向東吳是必然的,博士似乎拂略了這一點????????????英雄難過美人關嗎?????????????

3. 孫夫人圖像 2013-03-25 12:38:34
nf孫夫人圖像
4. 破坏一国两制、香港人真悲哀!! 2013-03-25 12:45:59

破坏一国两制、香港人真悲哀!!

 

梁推BSD前通知王光亞
建制派議員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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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早前先後推出遏抑樓市的額外印花稅(SSD)和買家印花稅(BSD)等辣招,雖然政府多番表明措施推出前會保密,即使行政會議亦是公布前一刻才知悉,但港澳辦主任王光亞昨日與建制派議員會面時便透露,指政府推出BSD前一晚,特首梁振英曾致電他,通知他翌日將推出有關措施。泛民主派議員批評梁振英的做法讓內地干預本港事務,甚至泄漏屬敏感資料的樓市政策。

本報昨日詢問特首辦,欲了解梁振英有否在樓市措施推出前知會王光亞,特首辦回覆稱對此不作評論。

王稱措施本應諮詢內地部門

有最少兩名與會的建制派議員向本報透露,王光亞昨日與議員交流時,有人問及有關中港矛盾、限奶令等問題,王光亞回應時,提到梁振英在政府推出買家印花稅等措施前一晚,曾致電通知他,王光亞認為措施原本應諮詢內地有關部門,如商務部等,但他了解特區政府有困難,因為政策一拖便會難做,故他亦支持政府做法,並向梁振英表明若有事的話,王會承擔。

孫吃港奶 王:限奶令感惆悵

港府提出限攜奶粉出境,惹起內地市民及政界不滿。王光亞昨日被問及此事時,也直言自己也是限奶令的受害者,他向建制派議員透露,自己的孫4、5個月大,平時也有託朋友、同事由香港帶奶粉返內地,但特區政府推出限奶令後他也沒辦法,直言感到很「惆悵」。

王光亞認為,中港兩地需時交換位置思考,特別是政策有時或會影響內地,他指兩地溝通或會有所不足,但只要多溝通、多包容,相信可互相理解,令問題解決。

李卓人:屬港內務 可涉利益輸送

工黨主席李卓人亦批評,措施雖然針對非港人買樓,涉及內地人,但只屬本港內部事務,指梁振英無理由知會中央,令一國兩制蕩然無存。李卓人亦擔心,樓市政策屬敏感資料,在行政會議亦不知情下便通知王光亞,質疑會否有人在措施生效前便立即在港買賣,或有利益輸送之嫌,要求梁振英公開交代。

公民黨湯家驊指梁振英將一國兩制界線進一步模糊化,質疑﹕「日後是否所有政策都要通知中央?香港地位是否連內地省市都不如?」他要求梁振英公開交代,為何堅持行會保密的同時,卻事先將政策通知中央。

明報記者

5. homebloggerhk 2013-03-25 14:10:06

沽空樓市


http://www.homebloggerhk.com/?p=7116


無見一排,Ms.Devil又出現。睇開homebloggerhk朋友可能改得,上次Ms.Devil買樓仲有試住期附送,為人極之精明。轉下眼,佢舊版SSD買入的樓房已到兩年期,間樓租左比人。Ms.Devil有感現時自住樓房買賣限制多多,又要雙倍從價印花,又要SSD三年,心想不如將自住樓沽出,伺機買入工廈。

 

心諗即時行動,佢探過租客口風,知道租客為無殼蝸牛,擔心樓價再升令自己上唔到車。Ms.Devil係續租約時,同租客講:「陳仔,我都知租金好難負擔,但出面人加我都係咁加租….」租客當然苦樣,等梗Devil開價再定奪續唔續。Devil又講:「咁啦其實我打算個仔畢業後返加拿大,香港既物業打理唔黎,我都有意賣走佢。現時間樓值五百萬,我就用呢個價錢再減5%賣比你,但要等我返加拿大後先可成交,得冇?」

 

 

租客有點摸不著數腦,畢竟面前有幾件事佢都未經歷過。首先係同業主直接買賣樓,不經地產AGENT做。二係簽訂一個成交期長達一年之買賣合約,畢竟呢年升定跌無人知,三係Ms.Devil要求較特別,佢要求簽訂合約時先付訂金15%(即75萬),但又將樓價減5%賣比佢,計埋都慳成25萬,得於黎緊一年免租,唔錯既OFFER,應該如何選擇呢?

 

 

人始終都喜歡直線型思考,即喜愛用直線預計未來發生既事,亦希望身邊事物有序直線進行。公司同老細傾銷售預期係咁、自己生活計劃又係咁,而要符合呢個直線,有個安定住房好緊要! 買野大部份是為滿足心理需求,租客亦因此選擇落訂,用平5%價錢買入住宅,變相免租一年。

 

 

在Ms.Devil黎講,佢平左5%比租客(即500萬減至475)可以係來年租金收入作彌補,佢所作之佈置,是為了沽空自身樓房,去加拿大梗係一個幌子啦! 佢同租客沒有即時支票交收,亦不用繳付經紀傭,只係好淡然咁叫個租客隔日後上律師樓同佢簽名收訂。買賣其實唔駛一定要經紀,但大家都要有不同的代表律師,Ms.Devil好醒咁介紹埋代表租客一方之律師比佢,好處當然係夾慣夾熟,買方給予賣方之合約,兩日後就送到租客面前。

 

 

租客簽約之前,解釋了該份合約一次,而最重要莫過於合約列明必買必賣合約條款不適用,好等租客如想打退堂鼓,只要賠訂了事,不用再比業主追收差價,反之亦不能。既然此條款看來對租客更有好處,租客便簽了合約,接受呢單「筍價」買賣。

 

 

樓價大跌25%

一年過後,樓價大跌25%,原本500萬樓房只要375萬就買入,租客當然唔會履行合約。因租客就算賠了75萬訂金,只要用375萬就能買入原本之樓房,比起用475萬買入,蝕去75萬都有著數。當然此假設了租客是有能力比兩次訂金的。Ms.Devil因殺訂賺左75萬,唔殺訂賺得更多,成功做空樓市。

 

如樓價大升25%

如樓價大升25%,原本500萬樓升至625萬,Ms.Devil至少有個安心,佢一年前佢睇跌而最尾如證實睇錯,惟有將樓乖乖賣出,但賣出價為近500萬。比起佢簽合約時即時沽售,結果類同。因租客應承只要賠訂就可不履行合約,Ms.Devil可付75萬予租客及後將樓用625萬沽出亦得,當然賺少左。

 

姑勿論升定跌,Ms.Devil叫做有效咁部份對沖左樓市下行之風險。對於手持樓房之業主,此為有效鎖定利潤之方法。

6. 王安 2013-03-25 16:54:12

我不同意博士對孔明的分析:----

愚忠孔明, 對恩人劉備的二弟關羽被東吳大將殺害, 怎會心向東吳???? 博士的 言論過了火

。 明眼都看到孔明擁兵自重(自已有私心), 不想做阿斗的跟班, 若果孔明成功平定了魏及

東吳, 會露出真面目, 早過司馬懿稱霸中原, 歷史會改寫, 孔明搏殺不成功, 唯有歷史家送了

一個仁義道德之名給他o 孔明賺了,  歷史也不追究!!!!!

7. 事後孔明 2013-03-25 20:22:45

事後孔明, 個個認叻,不需要介懷...........現在的論說者都是無聊之極............

事後孔明, 個個認叻,不需要介懷...........

事後孔明, 個個認叻,不需要介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