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
瀏覽人次:34930    回應:54
 
我要回應
我的稱呼
回應 / 意見
驗証文字
 
回應 / 留言規則
  1. 禁止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
  2. 禁止以名稱/暱稱/綽號/同音字等批評或映射任何人士、機構、公司;
  3. 禁止發佈有關招聘、推銷、廣告等內容;
  4. 禁止公開任何個人資料(如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即時通訊帳號等)。

敬請留言者自律。本網站保留刪除/堵截任何留言的權利。

會員登入
登入ID 或 網名
密碼
1. 梵高 2013-02-07 12:38:33

政府出招, 現在變成換樓鏈斷裂, 先不計利息增加, 單單賣樓之後要付多幾多金額, 已經令換樓者卻步

最終本來想放出上車盤, 買入更優質單位既業主都不願賣樓, 那何來有二手的上車盤供應?

2. Rubbish CY and HK government 2013-02-07 12:45:17

You all are completely rubbish!!!!!! The property price up everday and the whole HK economy will suffer when the bubble is broken, please enforce a strong policy to stop the bubble to grow otherwise all HK people will suffer a lot!!!!!!!!!!!!!!!It is your responsibility to do this immediately!!!!!!!

3. 香港樓市炒高至一鑊熟 2013-02-07 12:53:27

內地肅貪風暴浪接浪,《好報》早前獨家踢爆回歸後澳門洗黑錢金額逾十萬億港元,英國《泰晤士報》前日再爆出中央在農曆年後會加強整肅力度,矛頭直指有貪官「黑錢洗衣店」之稱的澳門。據知,今次內地決心肅貪整治歪風,火頭不僅燒向澳門,更直撲本港,因為港澳貪腐兩地通的問題早隨「歐文龍案」和「劉羅案」浮現,兩地風光背後實際是藏污納垢,貪腐醜聞愈揭愈臭,情況猖獗,大力在港澳肅貪勢在必行,貪官在北京的保護罩頓失,肅貪風暴一觸即發。

 

經濟學家關焯照表示,若北京當局嚴打澳門洗黑錢活動,不排除地下資金流入本港。他表示,本港銀行體制對不明來源的資金監管嚴密,黑錢難以流入正規銀行,不過他指出:「資金可能流入香港嘅地下錢莊,或者買現金交易嘅昂貴商品,如的士牌、豪宅等。」

4. KK 2013-02-07 13:10:53
請問若手持之物業升了值,,要持有多久賣出才安心不會被政府追收利得稅?
5. 持有三年 2013-02-07 13:21:07
要持有三年啦賣出才安心不會被政府追收利得稅?
6. 老练 2013-02-07 13:56:57
重磅反水「梁粉」劉夢熊上周在《陽光時務週刊》的一個訪問裏投了一顆重磅深水炸彈,震撼之餘,不少不可告人的東西,瞬即浮出水面,呈現在大家眼前。即時引導公眾視線的,是劉說的「交人」問題,即梁及其軍師張震遠交不出當日梁稱受他委託替他驗屋查僭的專業人士名單,因為那些驗樓專家其實都是子虛烏有。劉認為這是點到梁身上誠信問題的死穴。 

不過,孤證不立,未有更多有關事實暴露之前,大家不妨存疑。況且,經過大半年來的各種公開表演,梁在僭建事上欠缺誠信,早已是不爭之實,捅出「交人」問題,港人的邊際收益,頂多是知道貴為行會成員的張震遠乃是協助梁欺騙市民、欺騙中央的共犯而已。 

突把董建華擺上枱 

然而,劉在該次訪問中和盤托出的,至少還有比「交人」這點或其他枝節問題重要得多的另外兩組信息。這些信息與劉的主要立論並無必然關係,劉這個「準污點證人」在此二環節作假的動機不強;而且,信息涉及的兩位大人物,至今並無公開否認事件具體內容,因而比較可信。兩組信息,其一暴露了紅色背景梁氏政權的不斷黑道化。去年,梁營在劉夢熊牽頭、有前高官「梁粉」參與的「上海仔飯局事件」之後,迅速在形象上與黑勢力切割,相當成功;不料,前不久的挺梁反示威中,出現黑道派錢計人頭的醜劇,傳媒報道人贓俱獲,梁政權的切割努力,就不顯得那麼有效。這次劉提供的有關信息,更令梁與黑道之間的盟友關係無法掩藏。其二,則是因為劉把董建華擺上枱面,致令唐梁之爭背後金權板塊的政治輪廓,忽然變得清晰。下面先談後者。 

梁營後面的政治勢力,到底是團派、江派,還是什麼派?這個問題一直以來說不清,連本地左派也摸不着頭腦,以至到了「選舉」很後期,還不知道怎樣押寶。 

當初,港人以為特首大位乃「儲君」唐氏囊中物,不期殺出一個程咬金,出現唐梁對峙局面,而雙方背後各有其金主,盡皆擺明陣勢,並不遮遮掩掩,港人於是漸次明白,這是要保住一哥地位的一線財團與欲取而代之的二線財團之間的一場你死我活攻防戰,而絕非北京為了準備若干年後搞普選而設的一次彩排(後一觀點已成政治笑話)。不過,在香港特定的政治環境底下,特首由誰當,一定深刻牽涉京港之間的「大政治」。在這些本地金主旁邊,還糾合了極具份量的京官及其黨內關係網,再加上這些京官的經商家族成員把持的大大小小紅色財團,組成一個一個的政商三結合;這次特首「選舉」,其實就是最大的兩個這種由本地金、內地金、京官權三者構成的金權板塊之間的政治鬥爭。由於北京政治素來不透明,金權板塊的「權」那一面如何與黨內最高層的派系掛鈎,港人無從確切知道,只能根據當時的一些已知事實大略推測:唐家與上海幫首領江澤民關係密切,因此唐後面是江派勢力;梁營聲聲「求變」,撐腰的可能是有改革傾向的團派居多。現在看來,這個當時很普遍的二分法錯得很厲害。關鍵是劉夢熊在訪問中提到董建華。 

江握手後有江點頭 

過去,董氏給人的印象是個好好先生、老好人,中國好、香港好,除了民主派,其他什麼都是好,並無明顯派性;唐、梁二人,當時都是他的重臣,董氏對待二人,理應無分軒輊。然而,劉在上述訪問竟無意中透露了董氏的強烈派性。董支持梁,政界早有所聞,但劉提供的信息顯示,董這次不是簡單的表表態支持,而是全情投入、死命支持。他對劉說:「夢熊,你支持梁振英,做得很好!有你幫振英,我就放心了!」董不支持老同鄉唐氏,顯然不是因為唐搞僭建暴露了。此說的證據是:後來梁被發現也曾多次偷偷搞僭建,董卻顧不了以前曾經公開要求主要官員注意品德必須「whiter than white」,關鍵時刻奮不顧身站出來替梁脫困,着港人勿拘小節、向前看。董氏此舉降格敗德不是重點,重點是證明了梁營背後也是江派;繼江握手之後還有這個江點頭。 

董氏下台之後,本應小心謹慎,脫離所有政治派別,專心一意為國家做外交方面的實事,以彌補一己過失;但這次再以江派身份積極干政挺梁,被劉無意中暴露了,也許會觸怒胡、溫、習,再惹麻煩,實屬不智。 

唐、梁惡鬥而同屬江派,此點並不稀奇;歷代帝皇膝下有幾個兒子不和、各擁重臣黨羽互相傾軋的例子多的是;就算是毛時代,他下面派系也廝殺不斷,何況江氏?江上台之後,改了黨章,大批黨員成為資本家,他眾多的手下、親屬,挾着黨國權力、資源和關係到香港覓食,泊哪個碼頭媚哪個金主,他無謂管,也管不着。 

既然梁後面是江派而非團派,那麼他的政治前途在習近平上台之後就充滿變數。大家知道,董是江欽點上台卻給胡錦濤即團派打下來的;胡、溫對梁這位江點頭,大概也沒很大好感,故梁得勝後首度上京面聖那次,胡、溫對他的態度半慍不火。若習上台而在江派與團派之間和稀泥,梁也許不難保住特首之位,做到2017。但顯然,年來的情況並不這樣發展;薄熙來事件之後,江派與團派惡鬥,習很快站到團派一邊。團派多次高調提反腐,江派掌控的《環球時報》卻推出「適度腐敗論」,主張政府教導民眾養成接受「適度腐敗」的心態,以確保管治穩定;但習一上台,甚至不等今年3月兩會召開,就把反腐工作提升到首要地位,聲稱「老虎」、「蒼蠅」一起打,也順帶打了《環時》一巴掌。留意國內政治動態的人,還可以舉出多個類似的事例,說明江、習互鬥,刀光劍影;最近的一起,無疑是轟動國內外的「《南周》事件」。《南周》元旦獻詞支持習提出的 「把憲法落到實處」 的口號,卻被江派中宣部官員粗暴抽起;雙方最後打個平手,江派在輿論方面卻輸一大截。在香港,力推梁氏上台的中聯辦兩個領導,於去年底忽然倒台,一個下放廣西,一個官貶澳門。兒皇帝頓失牯持,形勢如何,他自己知道。下一回梁到中聯辦,要叩見的,是一個比他年輕一大截的小伙子,真是情何以堪。 

然而,更令梁氏不安的,無疑是替劉夢熊爆料的媒體《陽光時務》,據說與《南周》同一淵源,都有胡、溫、習的背景;大家若拿《陽光時務》訪問劉夢熊的原文看看,便可知道,堂堂一個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候選人,得到「江氏紅」中聯辦的點頭去馬之後,是怎樣「斥之乞來」、「呼之不去」,怎樣誠惶誠恐,怎樣卑躬屈膝打哈哈擺和頭酒,最後得到黑道百分百支持,神一樣替他撐住了比唐氏高的「民意」,讓當時的中聯辦領導得以「名正言順」抬他上位。是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可說是紅色父系與黑色母系結合的產物。 

香港社會黑道化? 

不過,北京當時的最高領導(胡、溫)不一定知道梁靠之上台的「民意」,背後原來還有這麼一筆。劉夢熊指梁氏犯欺君之罪,主要恐怕不是他說的「三個專業驗樓人士都是子虛烏有」那一條;的確,僭建對北京而言,正如劉說,「小菜一碟」而已。真正嚴重的欺君罪,乃梁氏暗地裏炮製了一個帶有廣泛欺騙性的「黑底民意」——技巧高得連本地一份高格調的知識分子報的高層,也給糊弄得暈頭轉向;而這個「黑底民意」,可能在北京作最後決策之時,起了作用。這是大得多的欺君罪。 

香港有了這樣的一個怪胎特首,人們心中肯定產生很多疑問:特區政權往後的性質是什麼?今後五年,黑道將如何透過特首的回禮,悄悄影響香港政治、社會、經濟?港人忍受得了?稍有良知的本地左派接受得了?(工聯會就有點受不了,認為「幾醜陋」;民建聯急急打圓場,看來還吞得下;一眾政府內外的「梁粉」新愛國則若無其事。本應最懂得「君子不立危牆之下」這條德訓的前高官如羅范、葉劉,第一時間替梁氏擋駕;精英中的精英猶利令智昏如此,可問是什麼世道人心了?)國際上,中國出了一個關鍵時刻靠黑道資源上台的特區首長,別的國家如何看待?梁氏外訪的時候,與別的國家、地區首長同席之際,別人會有些什麼眼光?(新加坡和英國已經在鄙夷;台灣的民進黨肯定是笑死了。)不過,笑罵由人,政治上最關鍵的是,新上台、據說要推一番清廉新氣象的習近平,如何看待這潭江派遺留下來新鮮熱辣上海屎蘇州屎?受得了受不了?他若受得了,本國人民、港人會怎樣看他「海涵」一個染黑特首?外國政要又會怎樣看他的魄力、取向?回想解放前的國民黨,由最高領導蔣介石起,都黑道化了,怎麼現在梁振英也同樣黑道化?香港在共產黨員領導下回歸到萬惡的舊中國去了? 

兩組信息,兩個結論:其一說明梁營是江系裏頭的一個派別(而且只是一個少數派別,得不到香港的一線資本家支持,小圈子裏頭的千二票,靠了中聯辦擔當「黨鞭」,還不過佔了689);其二揭露梁氏取得政權,一半靠黑道,未來的香港社會各方面必定因而逐步染黑。跟隨梁氏進入本屆政府的人,要知道自己在吃的是什麼飯,吐出來看看是什麼個顏色,就會明白(頗令筆者難過的是,這些人當中,不少是筆者以前的朋友、好友、學生。)。 

由大陸什麼派的人管治香港,對港人而言,分別也許不大;國內外很多人都認為江派是中國當今李鵬那派之外的另一最大貪腐派別,但說到底,大家還不知道習與江在本質上有何區別。光說話不算數,還要看得見他怎樣行事。另外一方面,香港黑道化,則香港有難了。當然,有可能劉夢熊也在此事上說謊;故首先應該在事實上嚴格求證。允許立法會以各種有效機制向三個涉黑助選當事人套取材料是一個辦法,但其實效勢將因為保皇派的阻撓而大打折扣。此外,因為當事人都是政協要人,不排除還是黨員,組織上因而都直接受共產黨領導;由中共中央循黨系統對這幾個以梁為首的涉黑當事人在大陸某處進行「雙規」,也許是一個更有效的清查途徑。但那要假定習近平是一個有所作為的人。 
7. Peter Paker 2013-02-07 13:57:55

其實深入去看2011年末4.3% 空置率,一手加二手,A類(實用<40平米)及B類(60-70平米)單位空置率分別為2.7%4.0%,根本已經去到唔夠流轉的階段,君不見經紀成日話冇盤?張局長話要將空置率降到整體的3%,到時候想換樓都換唔到,因為完全冇緩衝。同時,張局長好似唔知R&V Dept的空置定義,裝修中的單位當空置丶一手賣左末交樓又當空置丶放緊盤未搵到租客買家又當空置丶已簽租約或買賣合約但未交樓又當空置丶五屍命案凶宅冇人敢住又當空置,試問在這2011年末4.3%空置內有幾多係真空置丶假空置,不知局長知不知?

個別人口大區丶上車盤集中的區域,葵青區丶大埔區丶深水埗2011年末空置率係低于2%,荃灣2.1%, 東區2.7%,觀塘2.4%,屯門及北區3%,厘D人口大區空置咁低,點縮呀?

目前空置最嚴重係大單位,E類 (>實用160平米) 的住宅空置率係10.2%D類 (實用100-159.9平米) 的單位空置率9.2%,中西區4.8%丶南區5%丶灣仔5.2%,但厘D区同埋厘D大單位都唔係上車客丶基層杯茶,佢地根本住唔起

既然空置率咁低,征稅又有何用丶可以放到幾多單位出來俾人住?

8. 梁振英作出反击 2013-02-07 13:58:16
梁振英向《信報》發律師信

【新報訊】消息指出,特首梁振英上任七個多月以來,第一次向傳媒及撰稿人發出律師信。消息指出,梁振英針對的是上周三刊登於《信報》的一篇評論文章,梁指文章內容有誹謗成份,要求道歉及收回言論,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據了解,《信報》將於今日在報章內刊登聲明,作出回應。

提及小桃園酒家飯局
該篇文章以「誠信問題已非要害」為題,文章主要引述劉夢熊在《陽光時務周刊》專訪內容,指出訪問內容暴露董建華力撐也有住宅僭建的梁振英,然後又重提梁參選時的小桃園酒家飯局。
消息指出,特首今次是以個人身份發出律師信,是否控告對方未作決定。消息指出,梁振英對「涉黑」、「黑道」字眼,難以容忍,並認定這是一項事實指控,如不作出回應行動,對方會感到這等於默認。據了解,梁認為文章談到他「涉黑」,這不是公平的評論,而是嚴重的指控。

以個人身份發律師信
消息又說,梁振英一方認為,黑道不能參與政治,這是香港人所認同;如沒有證據,憑空說是不對。至於小桃園酒家飯局,消息指梁振英當時已作澄清。


9. 老练 2013-02-07 14:13:25

《信報》回應聲明

敬啟者︰

自本報於1月29日刊出練乙錚先生文章「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練文)之後,外界提出了不同意見,我們特別為此重申練文中的幾個主要論點︰

一、練文所指「梁氏涉黑」是基於劉夢熊一方所言的假設性陳述及分析,並非指梁已經涉及黑道。

  練文兩次提醒讀者,劉夢熊提供的資料不一定或未必完全正確。其中第二段︰「孤證不立,未有更多有關事實暴露之前,大家不妨存疑。」
 

  另外練文中最後一段︰「當然,有可能劉夢熊也在此事上說謊;故首先應該在事實上嚴格求證。」

  練文已再三提醒讀者,劉夢熊接受《陽光時務週刊》第40期訪問時提供的信息未必可靠。
 

二、練文還特別提出,有關涉黑是疑點,還需嚴格求證,包括由立法會負責向包括梁振英在內的有關人士套取材料。
 

三、中國大陸的法律,接受無罪推斷,官員接受雙規,表示有一定嫌疑,但不表示一定有罪,練文所指的是「如果涉黑,實可雙規」,是有前提假設的陳述,並不是說「梁已涉黑 應予雙規」。
 

  練文提出討論的議題涉及公眾利益,而在論點舖陳之間,已經慎重而清楚表明相關論據應該再經不同方式求證,不應輕率達成任何結論,這是我們希望鄭重說明及解釋的。
 

  本報管理層、編輯部及文章作者並無指稱梁先生已經涉黑,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

信報編輯部
2013年2月7日

10. 老练 2013-02-07 14:16:38

練乙錚:對梁振英發律師信感意外

行政長官梁振英向《信報》發出律師信,指上月底一篇評論文章涉及誹謗,作者練乙錚接受《now電視》訪問時表示,對事件感到有點意外,但不會影響日後評論的風格。

練乙錚表示,對於在任行政長官首次透過私人律師發律師信警告一間報章的文章,對此感到有點意外,推測推測梁振英是一時衝動,認為比較過分敏感的做法 ,應不會成為梁的慣例。

不過,他認為,事件會讓社會大眾更關注梁振英及特區政府對言論自由的態度。

11. ABC 2013-02-07 14:20:33
Anyone but CY. 

CY is completely rubbish! He should resign immediately!
12. Utterly failed 2013-02-07 14:22:29
All the CY policies are utterly failed!

This rubbish should resign immediately!

13. mini 2013-02-07 14:22:36

Based on the current market trend, HKG has become a lying machine ! The latest example is to build more public flats in Cheung Sha Wan with a public market and library at their bottom if approved !

 

How's about the air circulation from the market to the residents living on the planned dry/wet market in future ? What's e-library in the future ?

 

 

14. ABC 2013-02-07 14:33:01
CY is a liar, this guy is totally rubbish!
15. 擦鞋仔 2013-02-07 14:35:26

CY真喺好小家,俾學者質幾句就發律司信,而家博士喺度經常俾班二打六媽义都一笑置之,博士胸襟大好多喇。

16. 擦鞋仔 2013-02-07 14:40:37

又唔見佢發律師信俾 啤啤熊?

17. 亮劍 2013-02-07 14:51:42

PP兄---

大型單位空置率比較高,原因係呢十年八年講得上千伙嘅項目,除個別道行高深嘅發展商唔知佢攪邊科之外,其餘發展商喺樓花期內,已經將分層清到個倉 8899,用以保證其下面嘅商場在入伙初期,就有足夠人流,收貴租揾真銀!

貨尾當然有幾個嘅,但通常都係頂層特式單位,呢啲貨的銷售計劃,緊係玩物以稀為貴政策,放長線加超豪裝修,專等嗰啲錢係執翻來大陸客上釣。

18. 各位朋友 2013-02-07 14:52:12

劝喻不要在这里闹某某人敢多。我怕那某某人的打手在呢度日日张贴大字报。你知,而家言论自由不同以前啦。

 

 

19. 哈哈 2013-02-07 16:28:17
博士胸襟大??
肚腩就真係大喇!!
20. 床頭櫃 2013-02-07 16:56:11

我保佑今年加息10%, 樓價下跌60%

21. 回廿楼 2013-02-07 17:01:22
保佑自己中五千萬六合彩好过啦,何必損人不利己,白開心呢!
22. TMR OVER 120 2013-02-07 17:36:22
TMR OVER 120啦
23. 回2O 2013-02-07 19:04:49
2O樓⋯跌6成要有人死㗎啦,請問3成你收貨未?
上張靚牌俾你,德福5C兇宅好似平過巿價3成放緊,你成日想人死,睇怕唔介意入呢啲貨啩!
24. mini 2013-02-07 19:44:14

Q1.  Why Mr Leung cannnot convince our lawmakers/citizens by giving out a name list of qualified, experienced, independent and authorised professionals and parties involved for investigating his houses/illegal structures, and their relationships in between.

 

Q2.  Why we can not hear about the legal actions against Mr Liu

 

Q3.  Why we can not read any legal documents on the tear gas & renewal of  licence of commercial radio as reported by TT & why we can not have more TV Broadcasting companies..

 

As everyone knows we need a good legal system, transparency, freedom of speech, freedom of information flow, fairness, and justice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cluding lifelong learning.

 

We are so worried we will have a guy like Mr Chen Shui-bin ! One of his features is to use his lips to serve his citizens in Taiwan !

25. 痴忍扇 2013-02-07 21:08:53

老練以為用學者身份,言論自由,傳媒人職責去監察奸鷹

怎知却被奸鷹反過來奸插.

老練眞是老了,不能與時並進,怪不知他的前中策組顧問職位這麽快

玩完,奸鷹不起用他,簡直鷹明,老練抱殘守缺.腦子還抱著突搜會接受

公眾監察的鬼子佬思維.

現在是遊行是撑突搜時代,醒目的就第一時間加入害港之聲

大家庭,遊行完還有錢逗.認眞爽

如果老練懂得上博士這網站,知到無數五毛蟹對突搜歌公頌德,一定

不會這麽糊塗.

老練如不夠財雄勢大和奸鷹打官司,可向博士來過江湖救急,利息分

別是P -3 H +0.65 相信博士不會托手踭.

26. 老练 2013-02-07 21:20:27

梁振英發律師信 信報 練乙錚及各方回應

行政長官梁振英向《信報》發出律師信,指上月底一篇由評論員練乙錚撰寫的文章《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簡稱練文)涉及誹謗,摘各方回應如下:

《信報》總編輯陳景祥:

接受《有線電視》訪問時表示,《信報》在聲明中致歉,對象是讀者,而非梁振英本人,他表示讀者有可能看完文章後誤解梁振英涉黑,這並非文章的本意,引起誤會致歉。他又表示,對梁振英要求撤回文章及不希望再有類似言論,感到震驚。他指,香港是一個珍惜言論自由的地方,《信報》一向兼容並包,且是一個開放平台,倘事件對言論自由做成威脅或造成寒蟬效應,對香港不是好事。

《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

接受《now電視》訪問時表示,對事件感到有點意外,但不會影響日後評論的風格。練乙錚表示,此為在任行政長官首次透過私人律師發律師信警告一間報章的文章,對此感到有點意外,推測梁振英是一時衝動,認為這是較過敏的做法 ,應不會成為梁的慣例。

不過,他認為,事件會讓社會大眾更關注梁振英及特區政府對言論自由的態度。

行政長官梁振英:

他並無回應在政府總部門外等候的記者,但下午透過政府新聞處作出書面回應。全文如下:

就《信報》於一月二十九日刊登練乙錚《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文章,及於今日(二月七日)刊登啟事一事,行政長官梁振英有以下回應:

  「我一向尊重言論及新聞自由,但該文章指本人涉黑,指控嚴重,不得不嚴肅處理。

  我注意到並接受《信報》今日啟事中的最後一段,即『本報管理層、編輯部及文章作者並無指稱梁先生已經涉黑,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

根據英國案例,政府受公眾監察,無權提出誹謗。他又認為,梁振英的做法,破壞香港核心價值,應收回律師信。

他指梁振英可開記者招待會,又指其有很多渠道可用。他指,倘官員提出誹謗,很容易扼殺言論自由,及扼殺公眾對政府的監察。

香港記者協會:

記協發表聲明,對梁振英就《信報》的評論文章發出律師信感到遺憾。

記協指,明白任何人士均有權保護其個人權利,包括不受誹謗的侵擾,但作為官員,尤其是在高位者,應該謹慎運用有關權力,指梁振英不選擇公開回應《信報》文章以開展理性討論,而是採取法律行動,並不符合謹慎的原則,絕不恰當。記協指,梁振英雖以個人名義發出有關律師信,但其職務與他的個人身分是難以分割,要求梁撤回有關律師信。

記協指,更令人不安的是,梁振英在劉夢熊作出多項指控後,拒絕公開全面回應,只是選擇性地向個別傳媒作出否認,而又沒有提出證據,其後卻在傳媒就指控作出評論時,遽然採取法律行動,難免引起公眾疑慮,認為梁振英是刻意針對傳媒,引發寒蟬效應。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

過去高級官員控告媒體很罕有,高官及政治領袖不時會面對尖銳批評,應視為工作的挑戰,但以尋求法律方式解決,並不恰當。他表示,從政者不應假設採取法律行動可令傳媒「收聲」,這樣要承受政治後果。

他認為,本港傳媒一向開放,不時作出尖銳批評,如果傳媒繼續以事實作公正報道及評論,而非漫無目的謾罵,相信並無問題。

27. CY:请学习最高领导人,要接受尖锐的批评 2013-02-07 21:33:00

習近平:中國共產黨要容得下尖銳批評

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昨日下午在中南海與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新老領導人和無黨派人士代表會面時表示,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團結合作,是建立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礎之上的。

習近平又稱,我們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礎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越是向前推進,越需要凝聚最廣泛的力量;同時,要充分認識肩負的重要責任和使命,堅定政治信念,堅持前進方向,多建睿智之言,多獻務實之策,共同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

他指出,要繼續加強民主監督,對中國共產黨而言,要容得下尖銳批評,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對黨外人士而言,要敢於講真話,敢於講逆耳之言,真實反映群眾心聲,做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此外,他希望各人積極建諍言、作批評,幫助查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幫助克服工作中的不足。至於中共各級黨委要主動接受、真心歡迎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監督,切實改進工作作風,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28. 看不過眼 2013-02-07 22:38:40

練乙錚:對梁振英發律師信感意外

一定感意外, 香港傳媒已習慣噏得出就噏, 以為以言論自由就可有免死金牌,  香港人質素每況

愈下, 劣質傳媒人應記一功.
29. To 27 2013-02-07 22:56:28
Totally agreed with President Xi. CY should accept the criticism!
30. 新仇舊恨 2013-02-07 23:40:51

梁振英向傳媒發律師信,其實都不是首次。不過,今次對象是前中央政策組顧問練乙錚,而不是你或我這些小人物。

梁振英發聲明,表示由於被指涉黑,指控嚴重才這樣處理。但其實有不少指控都頗嚴重,但梁振英都沒有如此高調處理。

例如今次練乙錚明明是評論劉夢熊,在《陽光時務周刊》訪問的內容。如果練乙錚的評論涉誹謗,那麼《陽光時務周刊》和劉夢熊,又是否有誹謗呢?

不少上街遊行的市民,都叫梁振英為大話精。有議員說他是騙了個特首來做,又有人說他割了雙眼皮等。這些指控,梁振英都沒有發律師信,究竟是真實還是誹謗呢?

事實上,梁振英已不是首次與練乙錚開戰。早在09年,當時梁振英仍是行會召集人,就不滿練乙錚在專欄暗示他是共產黨員,在網誌上揮筆回應。不過,當年說他是共產黨員的評論員也多的是,梁振英的文章就只針對練乙錚。

當年梁振英對是參選特首態度仍曖昧,事隔4年,梁振英變為特首,回應亦由筆戰變在法庭見。

雖然梁振英慣與傳媒開戰,不過有建制派中人就認為,他這樣出信太魯莽,令人認為他小器。畢竟現在身份已不同,作為領導,應有心理準備會面對不同的批評。如有委屈,更應該清清楚楚站出來交代。

有政壇中人說,梁振英屬馬,蛇年踏入60歲,新一個甲子會有個大轉變。有報章還到了黃大仙祠,為梁振英求得一支「孔明識破曹操」的簽。簽文寓意,不可以奸謀害人。政壇中人最期待的是年初二,車公又有什麼啟示。

From Now.com New

31. 黎智英 2013-02-08 00:07:17
練乙錚,咪又係一條被拋棄的港英餘孽,走狗一隻,同民主恤髮阿婆同一狗類,跟李漢奸同屬狗族。
32. 某人 2013-02-08 02:49:46

在2009年年初全港各大測量師均預算樓市在該年度會大跌,什至高達50%,但同年10月26日,政府已經出招

不是2010年政府才出SSD嗎? 請糾正...

33. 余大状 2013-02-08 03:52:07
余若薇挑戰梁振英 歡迎特首告我!

傳媒昨廣泛報道特首梁振英以個人名義,向《信報》發出律師信,針對該報於上月29日刊登評論員練乙錚的一篇評論文章,指該文指控他「涉黑」有誹謗成份,要求報章撤回有關言論及道歉。《信報》昨日刊登啟事回應,指出該報管理層、文章作者並無指稱梁「已經涉黑」之意,並謂為引起讀者誤會致歉。梁振英隨後發表聲明,表示接受上述解釋。但梁振英這個「創舉」,即引來外界一些反擊。年前曾與曾蔭權同台辯論政改的公民黨主席余若薇,即時向梁下戰書,於網上facebook發起「歡迎特首告我誹謗」一人一share運動,呼籲網民轉載及廣傳練的文章,以作抗議及捍衛評論自由。其群組昨日截稿前已有2500多人支持,即文章已被瘋傳至少2,500次。採訪:政情組

余若薇在facebook指出,練乙錚早前寫文章評論特首,特首還以一封律師信,指控內容誹謗。作為資深大律師的她在留言上表明,「法律上轉發、重覆同樣內容可被指誹謗。與其譴責,不如行動。我現將練文上載,歡迎特首告埋我。支持練乙錚與言論自由的朋友,請廣傳、轉發。」另外,公民黨今日將落區,宣傳有關「運動」。
余若薇昨「明刀明搶」在維園公民黨攤檔內,掛起「歡迎特首告我誹謗」八個大字的揮春,並表示「歡迎CY告我」,又以雞蛋鬥高牆形容今次行動。她接受本報查詢時表明,如練的文章屬誹謗,如轉載文章,大家就站在同一陣線,也有一樣的責任,都可以構成誹謗,所以她在facebook有說明這一點。余稱網上轉載文章是最好回應梁振英的方法,因為罵他、譴責他已沒用。至於「運動」持續多久,她稱越多人轉載越好,「這樣可以話俾特首聽,別做傻事,也希望他不要告信報及練,如果要告,就要告埋我們」。對余若薇的「運動」,特首辦昨指沒有補充。


梁振英夫婦沙田逛花市
而梁振英昨日下午偕妻再逛花市,今次選擇在非政黨林立的沙田源禾花市,新聞處事前亦沒有通知傳媒,兩人今次成功在濕貨區用878元,分別買了劍蘭、馬尾、富貴豆和金橘。梁振英又能親近市民,抱起小女孩,引述趨前的街坊說,「好多人話你靚女」,但從其網誌片段所見,梁的聲線似患有感冒。他於晚上偕妻前往機場,預料乘航班往英國,與3子女聚天倫兼度歲。


《信報》指涉黑是疑點
梁振英乃首位指控傳媒涉嫌誹謗的特首。他昨中午透過特首辦發聲明表示,「一向尊重言論及新聞自由,但有關文章指本人涉黑,指控嚴重,不得不嚴肅處理。我注意到並接受《信報》啟事中的最後一段,即「本報管理層、編輯部及文章作者並無指稱梁先生已涉黑,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特首辦發言人解釋,梁所說的「嚴肅處理」,是指梁對此事經已作出的行動,並非指他即將會控告報章或撰文者誹謗。
《信報》在上周三刊登由練乙錚所寫的文章,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當中引述劉夢熊在周刊專訪內容,指暴露了梁振英當選特首或許與黑道有關,及指董建華在特首選舉期間的角色,令梁唐之爭背後的政治角力變得清晰。信報昨日的啟事重申練文的3個主要論點:其一,該文曾兩度提醒讀者,劉夢熊接受周刊訪問時提供的訊息未必可靠,故文中所指「梁氏涉黑」是基於劉所言的假設性分析;其二,該文指出,有關涉黑是疑點,需嚴格求證;其三,文中指梁振英「實可雙規」之意,是因按國內法律,官員接受雙規,表示有一定嫌疑,但不表示必定有罪,故有關陳述是有前提假設的。

34. 余大状 2013-02-08 03:56:32
外國元首亦曾告傳媒

梁振英上任後可謂屢創先河,昨日破天荒以特首身份向傳媒發出律師信,事件與劉夢熊向周刊爆料有關。縱然梁今番開創特首先河,但指控傳媒誹謗,不論對梁本人,抑或對特區政府而言,都非新鮮事,於境外也有國家或地區元首、重臣對傳媒興訟的例子。
撇開梁振英本人於2002年及03年曾兩度入稟追討周刊,因誹謗所造成的損害賠償不談,特區政府也有過主要官員發律師信指傳媒誹謗的往例。時為2001年,時任政務司司長曾蔭權以個人身份,向周刊發律師信,指該刊當年一篇題為《御廚爆大鑊出版商縮沙》的文章,訪問了曾的前家廚于燕平,其中涉及曾私生活內容,被指有誹謗成分及純屬捏造。曾當時亦以個人名義向周刊發信,周刊最後道歉承認報道失實,撤回該文並向曾賠償12萬元。


若判誹謗轉載有罪
至於今次梁對《信報》的指控,港大法律專業學系助理教授張達明指,其法理基礎薄弱,因評論文章不同於非事實陳述,前者一般很難構成誹謗的合理理據。張表示,終審法院於2000年裁定,謝偉俊控告鄭經翰及林旭華誹謗罪名不成立的判決中,已說明評論毋需客觀合理,只要被告一方真誠的相信其發表的是「公允評論」,已足引用公允評論作免責辯護。
張質疑:「律師信與訴訟理據不能分開,若無足夠理據就出律師信,這與靠嚇無異。」對於有政黨發起廣傳肇事文章的網上活動,他並指,若一材料被判定為構成誹謗,轉載該材料的人士同樣要負上法律責任。新報記者


35. 余大状 2013-02-08 03:59:20
新聞團體指有寒蟬效應

特首梁振英就一篇評論文章,向信報及練乙錚發出律師信,記協認為梁振英不選擇公開回應《信報》文章,以開展理性討論,而是採取法律行動,並不符合謹慎的原則,絕不恰當,要求他撤回律師信。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也指梁特首的行為不恰當,但認為對香港媒體的影響不大。新聞工作者聯會,則呼籲政府官員接受傳媒監督,而媒體亦要遵守專業操守。
記協指出,任何人士有權保護其個人權利,包括不受誹謗的侵擾,但作為官員,尤其是在高位者,應謹慎運用有關權力。記協稱梁雖以個人名義發出律師信,但其職務與他的個人身份難以分割;更令人不安的,是梁在劉夢熊作出多項指控後,拒絕公開全面回應,只是選擇性向個別傳媒作出否認,又沒有提出證據,其後卻在傳媒就指控作出評論時,遽然採取法律行動,難免引起公眾疑慮,梁是刻意針對傳媒,引發寒蟬效應。
新聞聯則稱官員身為公眾人物,要保持積極接受媒體監督的姿態,而傳媒從業員手握社會公器,要積極遵守客觀、真實、全面及公正等新聞專業操守,不要損害媒體的公信力。另外,建制派方面,工聯會榮譽主席陳婉嫻指出,不能說梁振英反應太大,而香港是多元社會,作為政治人物,一定有一些人不喜歡你或有不同意見,自己會以平常心應對批評的聲音。


官員應受媒體監督
她指沒感到梁是打壓言論自由,傳媒對事件反應比較大。工黨副主席何秀蘭則指事件源於劉夢熊的訪問內容,梁應正面回應劉的指控。民協下午則在旺角收集市民的簽名,要求梁振英立即撤回向信報及練乙錚發出的律師信。新報記者

36. 折腾 2013-02-08 04:21:51

特首指傳媒誹謗 徒添政治折騰

欄名:社評

特首梁振英向一份報章發律師信,指該報一文稱他「涉黑」是誹謗。或許梁振英對該指控氣憤難平,惟掌公權力者須受公眾監察,在有其他途徑澄清下,輕率用法律手段,徒惹打壓言論批評,並恐激化社會對立氣氛,實非明智。

慎用法律手段 慎思政治衝擊

有報章在上月底刊登一篇評論文章,指稱梁振英「涉黑」。平情而論,該指控對梁振英個人品格與特首權威的影響,都極其嚴重。梁振英或許感到委屈,認為要嚴肅處理,故在本月初以個人名義,向該報發律師信指該文誹謗。

惟梁振英並非一般平民,而是特首,24小時都掌握公權力,難有個人身份可言。平民以法律維權實無可厚非,特首採法律行動前,則必須在政治上深思熟慮,考慮的不應只是個人榮辱,而是本港整體利益。特首此次行止在政治上並非明智之舉,原因有四。

其一,不利公眾監督政府。特首發律師信指傳媒誹謗先例一開,市民擔心其他高官會否上行下效,日後輿論若再有對高官的尖刻批評,或會惹來官非。此恐客觀上導致寒蟬效應,有損公眾對政府監督權。故其他民主社會,鮮見政府首腦會控告媒體誹謗。

其二,影響香港國際形象。香港言論自由向來受國際稱許,亦是本港成功基石之一,惟今次事件可能令外界憂香港會否走上新加坡之路,領導人動輒以誹謗起訴壓制異見,將法律當成打壓異己工具,令本港自由開放的國際形象受損。

其三,增加市民對本港核心價值的憂慮。自回歸後,市民憂心民主、法治、自由等核心價值會否退色,特首作為香港最高政治領袖,就更要小心行事,避免挑起損害言論自由的疑慮。

其四,升高社會對立氣氛。本港社會對立氣氛日趨激烈,對高官的攻擊更尖銳。惟正因如此,特首要促進香港社會和諧,更須親和包容,以寬大胸襟緩和矛盾,而非輕率用法律手段還擊,令對立氣氛不降反升。

況且,特首要處理對他有欠公允的批評,有很多較圓融的手段,如可對明顯失實的指控一笑置之;若認為事態嚴重,亦可去信相關機構澄清、或發表公開聲明以正視聽,甚至公開表示遺憾,將所有事實、理據擺在陽光下,讓市民作出公允評斷。

包容尖銳批評 維護香港利益

香港作為意見多元的社會,社會上不斷出現各種對特首、高官有理無理的批評,已是常態。官員能敞開胸襟,抱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平常心,傾聽社會的褒揚貶斥,將最能維護香港整體的利益。

37. 沈 2013-02-08 04:28:50

CY誹謗指控惹火 還有甚麼說不得

撰文:沈帥青
欄名:港是港非

梁振英向《信報》發律師信指控文章涉嫌誹謗,引起公眾譁然,被批評製造「寒蟬效應」,打壓言論自由。鄰近的新加坡政要被指以誹謗指控令政治對手及媒體變得「沉默」。梁振英開此先例,又怎不叫港人擔心,以後還有甚麼是說不得?

上月29日,評論員練乙錚在《信報》撰文「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信報》昨天證實,梁振英以個人名義向該報發出律師函,要求撤回文章及以後不再發表類似言論。《信報》昨指,對引起讀者對梁振英產生不公結論致歉,道歉對象只限讀者,但梁振英則指接受道歉(詳見新聞A17版)。

傳媒批評 高官有必要接受

梁振英表示文章指他涉黑,故不得不嚴肅處理,但此舉卻惹起社會各界激議,認為打壓言論自由,網上迅即「洗版」,有網民質疑梁向練乙錚發信,何不也向曾指梁涉黑的劉夢熊採取同一行動?有政黨昨更在fb發起「歡迎特首告我誹謗」運動,呼籲網民轉載練乙錚文章,支持練的言論自由。

事實上,政治人物或政府高官擔任公職時,便應有心理準備接受其言行會受到公眾監察,包括面對「不好聽」的批評。

近年香港政治環境愈來愈「火爆」,不乏批評高官的言論,但絕少以言入罪。唯一一次要數01年,時任政務司司長的曾蔭權以個人名義向《東周刊》發律師信,指題為《御廚爆大鑊出版商縮沙》文章的內容涉及其私生活與事實不符,最終《東周刊》登全版道歉啟事。

可是梁特首針對的文章,並非針對其「私人生活」,而是涉及他選舉及政治的道德操守,早前劉夢熊爆料對其誠信的指控仍是「懸案」,孰真孰假仍有不少猜測,在骨節眼上,梁出招要求「收回」文章,無論出發點如何,也是向撰文者及媒體製造壓力。

歐美寬容 惟星常告反對派

傳媒職責是監察政府,官員因為報道內容而提出控告,對於向來有高度言論自由的香港難以接受。

事實上,在新加坡,此做法已成為打壓反對聲音的政治工具。首任總理李光耀曾24次控告媒體及反對黨誹謗,官司從沒輸過,他指若不訴諸法律,人們會相信那些無稽指控。他對反對黨的批評「窮追不放」,例如改革黨秘書長賈惹日南,曾被李光耀等當權者控告逾10次,多次破產,最後更因無錢賠償喪失參政及律師資格,一度要在地鐵站賣書謀生!

至於台灣,副總統吳敦義去年亦曾因有周刊暗指他捲入貪污案,控告周刊誹謗,當時他稱,只要任何人或媒體直接指名他或其妻子涉入弊端,將採取法律行動捍衞名譽。

政治人物聲稱要為捍衞名譽而訴諸法律,但此理由未必為公眾接受,反而隨時換來更差名聲,李光耀一直被批評藉訴訟反擊,以此來打壓反對派;台灣吳敦義去年控告傳媒,便有輿論指,普通民眾申訴無門才要訴之法律,可是政治人物可不乏向公眾澄清的機會,控告媒體只會令新聞自由倒退一大步!

事實上,反觀歐美國家的元首,面對批評言論,即使認為與事實不符,也只公開澄清回擊,而不會動輒訴訟誹謗。

英國案例 官員無權控誹謗

美國總統奧巴馬當選以來,面對偽造出生證明或被指控是穆斯林等報道,公開反駁後也沒再訴諸法律;至於前總統克林頓,曾因妻子希拉莉被某專欄作家指稱是大騙子而大動肝火,當時他透過白宮發言人反駁,直言「很想一拳打扁他的鼻子」。當然,最後他既沒有動武,也沒有發律師信。

當權者既被賦予公權力,政治爭議引起的言論便應受到最大程度的保護,以保障公眾利益。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便曾引述歐洲人權法庭1986年的一宗案例,提到政治人物擔任公職就是自願把一言一行讓公眾嚴密觀察,他們容忍言論批評的程度,要較一般市民為高。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昨日也指,據1993年的英國案例,政府官員無權提出誹謗訴訟。換一角度看,正是「出得來行,預咗要還!」提告誹謗,實在是自損聲譽之舉。

38. 打压 2013-02-08 04:52:53
政情
泛民建制齊轟打壓新聞自由
出版日: 2013/02/08

特首梁振英針對練乙錚的評論發出律師信,泛民、建制派、學者對此一致炮轟。新民黨田北辰認為,政治人物應該「食得鹹魚抵得渴」,不應開創特首發律師信的先河;工聯會陳婉嫻呼籲梁振英以平常心面對批評。自由黨田北俊、民主黨劉慧卿和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亦質疑,練文以劉夢熊在《陽光時務週刊》訪問為基礎,「為何不告劉夢熊﹖」 

工黨何秀蘭狠批梁振英打壓新聞自由,「將傳媒放在敵我矛盾的對立面」。她指出,梁振英作為特首,可透過不同渠道澄清或回應練文,但梁選擇向傳媒機構和評論員發律師信,令人憂慮他以權勢和法律程序打壓傳媒。公民黨湯家驊認為,梁振英發律師信在政治和法律上都很不智。 

文章疑觸動北京神經 

自由黨田北俊對事件感到詫異,直指梁振英的做法不恰當。田北俊質疑,梁振英是因為北京方面留意到練乙錚的文章才嚴肅處理。 

田北辰批評,梁振英處理事件的手法應有所調校,他可以選擇大方不回應,或使發出律師信後,亦應公開指出文章哪些論點構成誹謗。 

陳婉嫻認為,政治人物要面對批評,呼籲梁振英「用平常心睇好啲」。她又說,自己20年政治生涯都遇過很多不喜歡自己的人,每每面對這些情況一笑置之。 

學者一面倒批評梁振英的做法。甚少評論香港時事的中大社會科學院副教授沈旭暉在Facebook暗批梁振英,指「胸襟狹窄、睚眥必報、從不認錯、用人唯親的人」,無論在各大小界別中,「都不可能做實事,更不可能成為領袖」。 

蔡子強:做法引起公憤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說,練乙錚在評論界有崇高地位,如果梁振英對他發律師信,會令人有打壓的感覺,引起評論界和知識分子的公憤。 

不過,部分建制派仍為梁振英護航。民建聯譚耀宗不認為出律師信是打壓新聞自由,形容這是特首的個人權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工聯會黃國健表示,練的文章有問題,特首「有反應」是正常,亦不同意做官就要畀人鬧。 

39. 看看左派的说什么! 2013-02-08 06:44:24

來論:練乙錚一貫信口雌黃 不顧新聞操守應受譴責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2-08]     我要評論(13

黎子珍

 練乙錚的文章指「梁氏涉黑實可雙規」,指特首梁振英「靠黑道資源上台」,這些嚴重指控毫無事實根據,是不折不扣的誹謗。本屆特首選舉是按照基本法和香港特區的有關選舉法律進行的,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練乙錚說梁振英炮製「黑底民意」,「靠黑道資源上台」,這不僅是對梁振英的誹謗,而且是對具有廣泛代表性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誹謗,是對支持梁振英當選行政長官的大多數市民的誹謗,是對特首選舉期間各個民意調查機構的誹謗。練乙錚作為新聞從業員,卻一貫不顧新聞操守,信口雌黃、肆意誹謗,人品低下,這種新聞從業員的異類、敗類,應受到譴責。

練乙錚捏造並散佈虛構事實誹謗他人

 練乙錚於1月29日在《信報》刊出文章「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以下簡稱練文),指梁振英「涉黑」。這事性質嚴重的指控,但卻毫無事實根據,是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是公然的誹謗行為。

 誹謗(也稱譭謗、詆譭、中傷、惡語中傷、名譽損毀等)是一種明確表示或暗示的,可能給個人、企業、產品、團體、政府或民族負面形象的「與事實不符」的宣稱。誹謗內容若以公開形式發出,例如報刊、雜誌、告示,互聯網如討論區、網誌中公開顯示,將被視為永久形式誹謗。大多數普通法司法體系允許採取民事和/或刑事的法律行動,以阻止各種誹謗和毫無根據的批評。《香港法例》 第21章 誹謗條例 第5條 規定:「任何人惡意發布他明知屬虛假的誹謗名譽的永久形式誹謗,可處監禁2年以及被判繳付法院判處的罰款。」

練乙錚誹謗大多數市民

 從社會的關注度來說,今次特首選舉雖無普選之名,但卻有普選之實,整個社會都被動員起來,令今次特首選舉競爭激烈,高度透明。市民在回應民調時,綜合考慮了候選人的政綱、能力和發展理念等多種因素,選舉期間梁振英的民意支持度是最高的,而大多數選委也參考民意選出了梁振英作為特首。練乙錚說梁振英「靠黑道資源上台」,這不僅是對梁振英的誹謗,而且是對具有廣泛代表性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誹謗,是對支持梁振英當選行政長官的大多數市民的誹謗。練乙錚聲稱不會收回他的言論,文章本身亦無錯,沒有不正確的論述。這完全是強詞奪理,死不認錯。

傳媒從業人員要遵守新聞職業操守

 梁振英向《信報》發出律師信,指該報發表的練文涉誹謗成分,《信報》昨日刊登啟事表示,「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有立法會議員回應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倘感到被誹謗,都有權採取法律行動,捍衛其個人名聲,特首也不例外。許多市民亦認為,言論自由不等同可在無證據下抹黑甚至誹謗他人,在香港這個法治社會,特首也有權利透過法律行動「維權」。

 反對派政黨聲稱梁振英發出律師信是「打壓言論自由」,記協對事件「表示遺憾」,擔心引起寒蟬效應,並要求梁振英撤回律師信。但是,言論自由必須以事實為基礎。因此,言論自由的權利在任何國家通常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例如發表誹謗、中傷、猥褻、煽動仇恨或侵犯版權等言論或資訊的行為是被禁止的。正如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發表聲明說,傳媒從業人員手掌社會公器,要積極遵守客觀、真實、全面和公正等新聞職業操守,不要損害傳媒的公信力。

練乙錚一貫說謊成癖

 練乙錚於2007年12月擔任《信報》主筆,2010年1月改任特約評論員。作為傳媒從業人員,練乙錚一貫不顧新聞操守,信口雌黃,說謊成癖。《壹週刊》借已作古的人之名造謠指梁振英是共產黨員,當年梁振英即時發表聲明作出反駁。練乙錚對此視而不見,在《信報》信口雌黃說:「中共強調,『高度自治非自治』,此中道理同於『白馬非馬』、『楚人非人』。如果用同樣的邏輯,也可以說,『共黨非黨』、『地下黨員非黨員』,如此等等。應用這套公孫龍子邏輯,就算梁兄哥真是入了黨,是地下黨員,那麼他瞪著眼睛說『我冇入黨』、『我非黨員』,也不算是瞎話而是講了真話也。」 眾所周知,中央從來沒有講過練乙錚捏造的「高度自治非自治」,而只講過「高度自治並非完全自治」,兩句話差兩個字,意義完全不同,練乙錚公然偷換概念,並由此指鹿為馬強指梁振英是共產黨員。這可見他信口雌黃、說謊成癖的文痞作風。

 練乙錚一貫信口雌黃,常常引起當事人的尷尬和不便,例如,他引用不知名人士說某些學者先後協助港英政府和特區政府是事二姓而甚卑鄙之的流言,完全是惡意中傷。練乙錚任中央政策組成員期間,與同事格格不入,上街參加反對政府的行動,自取其尤被炒,他被炒後發表的《浮桴記》顛倒黑白,喋喋不休攻擊中央,推崇李登輝和法輪功,又教訓重用他的董建華。如此一個離開船就胡言亂語、信口雌黃,朝甲板上狂吐口水的人,其人品之窳敗可見一斑。

40. Christan 2013-02-08 08:57:41
只能嘆,以言入罪,莫過於此
41. 求是 2013-02-08 08:58:37
信報及練乙錚並無投降。心胸不夠豁達是年幼時已開始。他心中其實知悉進行司法程序得勝機會很微,所以毫不理會信報基於商業上決定用兩面刀手法向讀者致歉,而借用信報的商業決定表達同意接受信報的道歉,以便往後無法轉身!
42. Christan 2013-02-08 09:00:07
習近平:中共要容尖銳批評.

cy要好好向平哥學習.

43. 金刚 2013-02-08 09:10:37
练乙铮变成一个热门话题,再一次显示CY心空狭窄!
44. 香港的核心價值一步一步的摧毀 2013-02-08 09:16:43

博士都寫了很多誰是新特首的文章。這些都是評論文章,實在不需要大驚小怪,CY這個人,真的會把香港的核心價值一步一步的摧毀。

 

45. 香港人 2013-02-08 09:20:18
CY這個特首,這個政府班子,現在還有人相信嗎?博士,香港人應該怎麼辦?香港是否從此衰落?
46. Hongkong People 2013-02-08 10:33:55
To No. 32,

The first regulatory measure was announced on 26 Oct 2009.  I can't remember exactly what is the measure, should be tightening mortgage for property price over HKD20 million.

Yes, SSD was announced in Dec, 2010.  Well before SSD, govn't had implemented a few regulatory measures in property market.
47. 公屋大過上車盤,何必向上流. 2013-02-08 11:02:04
有教授話二十萬人輪緊公屋, 估計要等八九年上樓. 咁驚嚇嘅現實,唯有事急馬行田, 請劏房局長出山,大展拳腳, 將全港現有公屋回收,一劏為二. 好處: 1,即時令到二十萬人上樓 . 2,租金照舊, 震走無迫切需要濫用人士. 3,公平對待所有合格申請公屋人士. 4,有效利用政府資源. 5,到起好足夠公屋再復原原貌,博得掌聲. 6,贊成聲音比反對聲音多(多咗二十萬上樓人士, 及大部份納稅人和業主), 7,是為近水救近火, 免卻被人說三道四 .8,公屋乃福利,提醒用者不應視為已得財產.
48. 公屋大過上車盤 2013-02-08 11:09:30
9, 多咗一批公屋户幫手積極揾地起公屋!
49. 亮劍 2013-02-08 11:36:27

23/10/09 金融管理局公佈打房第一棍,當時 CCL   73.XX

熱錢大量湧入,導致豪宅市場火速升溫,為免此勢蔓延至中下價樓,金管局推出連串措施撲火,包括將2,000萬元或以上的住宅物業的按揭成數收緊至六成,把七成按揭貸款設下1,200萬元上限,並暫停投資物業按揭保險計劃等,以加強銀行的風險管理。

金管局昨日向銀行發出的通函指出,注意到豪宅價格在近數周急速上升,其中面積約1,700方呎的物業價格已超越九七年第三季的最高水平,令承做豪宅按揭貸款風險明顯增加。

2000萬按揭限六成

有見及此,金管局要求銀行由即時起,將價值2,000萬元或以上的物業按揭成數上限由七成調低至六成。至於價值2,000萬元以下的物業,雖可沿用七成按揭成數上限,但實際貸款額最高不可逾1,200萬元。上述措施即時生效,但在十月廿三日或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買家可有一個月寬限期,仍可申請七成按揭貸款。

金管局要求銀行在提供按揭貸款時,必須充分評估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並審慎計算其供款與入息比率及物業的估值。銀行尤其要考慮到現時極低的息率若回復較正常水平時可能對借款人還款能力造成的影響。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表示,該局收緊按揭成數,只為協助銀行有效管理按揭貸款風險,就現時資產市場是否出現泡沫亦難定論。副總裁蔡耀君則重申,推出新措施是「防患未然」,並非為補救特首曾蔭權早前表示豪宅市況與民生無關的言論。

金管局的關連機構按揭證券公司亦因應豪宅價格急升,為有效控制漸增的風險,由今日起調整按揭保險計劃的貸款上限,90%按保計劃的貸款額上限由原來2,000萬元下調至1,200萬元,95%按保計劃的貸款額上限由原來800萬元下調至600萬元,至於60%至90%優化按保計劃的貸款額上限亦由800萬元下調至600萬元。有關修訂同時適用於新推的定息按揭計劃。

按證又暫停接受租住物業按揭保險的申請;而在十月廿四日之前已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按保計劃申請,置業者必須於一個月內向有關銀行提交申請,才可按舊有準則申請。

滙豐:今年難加息

按證總裁劉怡翔指,該公司將按保計劃的準則作出調整,非因受到政治壓力,亦與近日樓市表現無關,最主要是考慮到日後若利率上調,供款人的供款比率會因而上升,影響其還款能力。

銀行公會署理主席、滙豐銀行香港工商業務主管陳樑才表示,滙豐亦會跟從該指引。短期按息走勢視乎息口方向,但料今年加息機會不大。他又認為市場對資產泡沫的看法仍然分歧。有發展商指出,對早前購入2,000萬元以上豪宅新盤而選用建築期付款計劃的買家最受影響,相信部分買家需額外多付樓價10%才能夠「上會」。

50. To 47/F 2013-02-08 11:56:23

 

果然好招数

 

有教授話二十萬人輪緊公屋, 估計要等八九年上樓。咁驚嚇嘅現實,唯有事急馬行田, 請劏房局長出山,大展拳腳, 將全港現有公屋回收,一劏為二. 好處:

1 即時令到二十萬人上樓 .

2 租金照舊, 震走無迫切需要濫用人士.

3 公平對待所有合格申請公屋人士.

4 有效利用政府資源.

5 到起好足夠公屋再復原原貌,博得掌聲.

6 贊成聲音比反對聲音多(多咗二十萬上樓人士, 及大部份納稅人和業主)

7 是為近水救近火, 免卻被人說三道四 .

8 公屋乃福利,提醒用者不應視為已得財產.

9 多咗一批公屋户幫手積極揾地起公屋!
51. 衣中甲厚行何懼,塢裡金多退足憑。畢竟英雄誰得似,臍脂自照不須燈 2013-02-08 12:11:54
衣中甲厚行何懼,塢裡金多退足憑。畢竟英雄誰得似,臍脂自照不須燈
52. to 47 2013-02-08 12:23:21
好招。

思歪當日委任陳茅波做局長可能已經想借劏房波的經驗,大展劏房拳術。
觀乎 印成武 讚賞劏房劏得不錯的言論,思歪真可能有意要劏房波去馬。

你如今道出此不為人知的秘密,真能人也。
53. 亮劍 2013-02-08 15:11:22

直覺話我知,樓市好快就進入只要買、不要怕嘅狀況,即升到你唔信、再升到你迷信,就如 96-97 年!

每次周期,由全民悲觀(98-03)

到半信半疑(03-08)

到有人後悔(08-11)

再全民皆樓(11-13)

就欲罷不能(13-14)

再回到前路迷惘(14-16)

然後恐慌(16-17)

發生人踩人慘劇(17-1X)

最後極度悲觀(1X-2X)

54. 煲浪追浪 2013-02-08 20:52:21
狼英哥好野!大話英終於將共党劣根性发揮得淋漓盡至。
可惜現今主席為開明大體之材,祝狼英哥大假後可長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