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開例會,有同事話有朋友最近賣走自住單位,打算先賣後買,售後租回,一兩年之後才買返樓,收到訂金走去買股票,又贏兩三成,無形中收多兩三個%訂金,但同事朋友唔開心,擔心樓市好似股市一樣,突然間飆兩三成,佢就損失慘重,以後都唔知可唔可以買返同以前一樣的單位。
我話很多賣走自住單位的人都犯了同一錯誤,以為只是暫時性,兩三年之後,當樓價下跌了兩三成,他們便會買返,所以,嚴格來說,他們並沒有將自住單位賣走,其實,這只不過是自欺欺人,冇人寫包單樓價會繼續下跌,萬一調頭回升,那些賣了自住單位就損失慘重,不過,那些人又唔抵可憐,原因他們是賭仔,試問有冇人可憐一個輸錢賭仔,現在夠膽講樓價下跌的人不多,那些先賣後買的賭仔注定輸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