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友話,最近睇啱一個單位,業主開價幾多俾幾多,一口價都冇減,點知竟然買唔到,物業代理話業主覺得賣平咗,最後收回不賣。老友應該減些少價,唔減價業主是不會開心,所以,業主收回,老友買唔到樓,責任在他自己身上。
老友可能唔知道,那個盤並不是實盤,業主仍然心大心細,即使老友減少少價,業主仍然不會賣。物業代理又會說,如果老友唔減價,業主一定會賣,所以,責任又是在老友。老友問如何是好,怎樣才可以買到心頭好。
我的方法很簡單,就是叫物業代理揸主意,可以不減,亦可以減價,減幾多由物業代理話事。估計物業代表會話先減一口價,但不會減太多,甚至是象徵式,業主再回價再考慮,而事實上業主的第二口價才是實價,唔減價業主反而唔開心,以為自己開價太低,寧願收回不賣,人之常情而已。
有很多買家心理就是業主願意接受減價,代表樓價還有下行空間。所以,他們就會大大力劈價,隨時會劈廿幾個%,待業主還價才作考慮,除非買家對那個單位可買可不買,否則就千祈唔好大幅劈價,咁樣做不但會失去買樓主動權,甚至會為他人作嫁衣裳,業主會賣給出價稍高的人,大幅劈價的買家會很心傷,所以,如果要還價,一定要還得很理性,劈價式還價代表侮辱業主,除非那位業主急於賣樓,否則一定不會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