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食飯時,老婆話有一個大媽朋友借了錢比人,現在那人用了一個無懈可擊的籍口唔還錢,問我知唔知個藉口是什麼。
有什麼無懈可擊,大媽那位朋友在借錢的時候已經立心唔還, 當時她一定話是幫朋友,而且是佢出大半,大媽出小半,今日,她應該對大媽話她被朋友呃,她損失慘重,唔會提還錢的事,大媽借了出去的錢應該凍過水,其實我有一點不明白,就算借錢比有需要的朋友,最多是傾盡家財,點解要問人借錢然後再借錢比人,如果不是有蠱惑,就是虛榮心作祟,所以,大家聽到有人問借錢再借比人,最好立刻拒絕,否則,借了出去的錢一定收唔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