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日前接受報章專訪,當中談及土地房屋供應,形容香港進入「新時代(new era)」。然而,在整個訪問之中,她提及的新主意,除了收回700公頃私人濕地保育、放寬市區重建強拍門檻和容許地積比轉移外,在官商關係和公營房屋比例卻未見根本改革。相反政府至今仍堅持的幾項土地房屋政策,可能正是將香港帶入房屋政策「新時代」的最大阻礙。
林鄭在訪問指的「新時代」,具體來說就是「官商合作建設,而不是每次都用地產霸權,或者官商勾結去抹黑」,並指「營商能賺錢、市民有好生活、政府有為配合」。在這個框架下,政府扮演「促進者」,包括在舊區重建放寬強拍門檻和轉移地積比,劃定並收回私人濕地,令地主得知北部都會區哪些地段可以發展,以及繼續推行土地共享計劃。這些措施確可給地產商更多空間和更大信心參與建屋,但恐怕結果只是令地產商賺更多錢,市民卻未可改善生活。
地產商參與不一定改善市民生活
至於土地共享計劃,簡直是把規劃和建屋的主導權交給地產商,更糟的是地產商也不見得踴躍申請,去年5月起至今才獲得五宗申請,客觀效果恐怕就是耽擱新界發展。另外,透過舊區重建得來的私樓單位一向售價昂貴,區內原有住客被遷離,不少人生活被迫向下流。至於釐清濕地收地範圍,其實也跟北部都會區可發展土地的樓價和單位數量沒有直接關連。
針對公營房屋,林鄭認為若果公營房屋足夠,可以讓有需要接受政府資助的市民「住得好,買得起」,而她雖然不像先前另一次電視訪問那樣忘記了公營房屋只佔全港房屋不夠五成,但亦承認了提升至七成水平是「漫長」的路。令人不解的是,她在這種情況下還是堅持北部都會區、交椅洲新增土地局限於發展七成公營房屋。
安居不應強求置業階梯
若要升至總體單位七三比,政府理應大幅提升未來發展項目裏新公營房屋的比例。根據《房屋統計數字2021》,在本年3月底,公營永久性房屋有127.2萬個,私人永久性房屋有164.1萬個,兩者比例分別為43.7%和56.3%。要變為公私七三比,政府在停止新建私人單位還要新建255.7萬個公營單位。可是,政府連現時調升七三比至八二、九一比也不做,甚至連未來五年的新增公屋供應也落後於長策進度。
至於延續置業階梯的政策也難令市民「買得起」。這不是政府錯在政府提供不同等級的資助房屋,而是錯在販賣上流置業夢,盲信只有置業才會提升生活質素。原則上,租住和自置並無優次,市民可按負擔能力和偏好選擇。可是,政府一味強調置業,加上本地樓房累積資產效果明顯,迫使市民不論是否願意也要加入買樓遊戲。
再者,在置業階梯之下,綠置居、居屋、首置盤等資助出售單位因為可以轉售至自由市場,其價格也隨私樓價格水漲船高,有二手居屋樓價「媲美」私樓,亦有二手綠置居業主在禁售期結束後便出售圖利,令公營屋淪為投機工具,凌駕自住功能。市民安居前提是可以負擔住屋支出,不應分租屋還是置業;而資助出售單位市場亦須與私營單位市場切割,免受私營市場影響,才可令想置業的市民「買得起」。
行動比辯駁更能除惡名
最後,林鄭提到香港進入「新時代」,或會令人聯想到早前外媒引述中央官員警示本港地產商「遊戲規劃已經改變」。姑勿論兩者是否關連,政府實情沒甚麼新招,難以證明政府和地產商的關係出現什麼根本變化,反而政府再三保證本地地產商可以繼續以榨取市民現時和未來的收入,以及犧牲市民的居住環境來謀利。
正因為社會感受不到政府引導地產商按市民福祉行事,甚至過往在官司和風波揭穿官員和地產商利益輸送、以權謀私,以致地產霸權、官商勾結惡名纏繞政府。要洗脫惡名,不能單靠官員一兩句澄清便足夠,而是以實際政策彰顯主導權,首要是擴大行使《收回土地條例》至地產商持有的新界農地,盡快將之重新規劃成新市鎮。